联发科阻3员工奔竞争对手 法院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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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发内鬼疑窃小米晶片的联发科公司,为避免遭挖角前员工将营业祕密泄漏给竞业对手,紧急向法院声请禁止3名离职工程师郑国忠、徐祥哲及杨智翔,分别于明年4、5月前不得在香港商鑫泽公司任职。*高法院认定,3人确有泄密可能,昨裁准联发科声请确定。

对于法院裁定结果,郑国忠等人的律师表示,员工权益没有受到平衡保护,由于尚未收到裁定理由,不便多做回应。

这起国内晶片大厂阻止离职工程师奔赴敌营效力的官司,导因联发科年初爆发研发部门**工程师离职潮,经联发科追踪发现,离职工程师“恰巧”跳槽到今年2月才在台成立的港商鑫泽公司,他们似有计画性的长期窃取手机晶片技术并带往新公司。

联发科除向检方提起刑事告发外,认为郑国忠等3人继续在鑫泽台湾分公司上班,营业祕密将立即且持续遭侵害,并落入竞争对手中,将对联发科及台湾IC晶片设计产业,乃至于台湾整体技术及经济发展,产生无法弥补的损害,于是向法院声请假处分。

智慧财产法院认为,联发科工程师在离职时已预虑其有无法履行竞业禁止规定,拒绝在离职单上签署协定,郑国忠等3人到鑫泽上班,有使用或泄漏联发科机密资料的可能性,将对联发科造成无可弥补的损害。

智产法院审酌郑国忠等3人工作权,及联发科可能因泄密的商业损失,裁定联发科提供各逾百万元担保金,供3人作为薪资担保后,准许声请,郑国忠3人不服再抗告,*高法院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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