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对家电价格行为提出“六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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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了家电行业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要求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横向垄断、不得哄抬价格等,并称一旦触犯法律,将依法严肃查处。

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对家电生产流通企业价格行为提出“六不准”:一不准相互串通横向垄断;二不准达成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三不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四不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五不准低价倾销;六不准价格欺诈。

其中,对于“横向垄断”与“纵向垄断”,在《价格法》与《反垄断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一旦被举报、被查实,都可能受到严厉处罚。第三条则提醒企业,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达到1/2、两个企业相关市场份额达到2/3、三个企业相关市场份额达到3/4时,可能被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此时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如掠夺性定价、指定交易、拒绝交易、附加条件等,也会受到处罚。 (文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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