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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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为代表的消费类电子产品产销量持续增长,带动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对小型锂电池的需求稳步增长。相关市场研究机构的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智能手机总出货量达13亿台,比上年增长26.3%,平板电脑出货量达2.296亿台,比上年增长4.4%。

随着锂电池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市场对新能源的强烈需求,应用于电动工具、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的锂电池市场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继续贯彻“核心聚焦”的经营策略,实施技术**、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持续的自动化改造、精益生产推进等措施,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运营平稳,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63.9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7.8%,同比增长45.14%。主要产品年实际销售及计划达成情况如下:电源保护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8.2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04%;二次组合电池实现销售收入54.2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33.43%(相关数据包含向内部公司销售额)。

经大华事务所审计,2014年度本公司总资产为46.76亿元,合并后实现利润总额3.99亿元,同比增长17.55%;实现净利润3.13亿元,同比增长13.7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亿元,同比增长13.84%。

报告期内,为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降低使用成本,惠州电池参与了德赛集团持有的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号小区工业厂房项目挂牌竞买,以标的资产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人民币5,612.54万元竞得该资产。

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生产布局,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15年2月5日,经公司2015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惠州电池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15号小区新建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133,655.30平方米,投资概算为人民币35,961.24万元。

二、2014年重点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态势及内部资源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公司战略规划(2014-2020)》。根据新的战略规划,2014年至2020年,公司将立足现有移动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组装产业,通过控股或参股拓展现有产业,进行产业延伸,并布局与现有产业相关联的新产业,包括大型移动电源的整体研发制造、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与动力电机驱动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自动化设备的设计与制造、锂电池材料等。

为落实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公司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市场开拓方面,智能手机类电池产品巩固了原有主要客户良好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了一系列国内智能手机客户,2014年全年国内智能手机客户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100%;电动工具类电源管理产品成功导入多家国际**客户并实现批量出货,销售额达3.8亿元,在公司营收中的占比进一步扩大;可穿戴类设备电池产品实现量产,但出货量较小;移动动力控制产品业务取得突破,无刷电机控制板实现交货。

2、自动化改造方面,进一步强化了自动化设备开发团队,优化设备开发流程,建立设备开发标准件管理系统,在更广的范围、更多的工位上推行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生产线改造,有效的降低了人工成本,提升了产品制造效率。

3、技术开发方面,努力完善产品研发技术平台,构建技术重用模块(CBB),提升研发人员工作效率;根据市场需求,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成功开发无刷电机控制板相关产品并实现交付;强化研发队伍的管理,加大对研发人才的引进及培养力度。

4、产业延伸方面,基于将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作为产业延伸的战略,2014年8月份,惠州蓝微以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参股了中研电控,中研电控主要研发的产品包括汽车自动变速箱控制单元、电动车动力总成及控制系统等。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作为国内锂电池制造领域的先行者,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通过打造高效制造平台、搭建品质控制预防体系、优化业务结构,拥有以下系统性竞争优势:相对成熟完整的产品体系、全球**客户资源、多年积累的研发及制造技术、先进的自动化水平、精益生产管理等,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继续保持中小型电源管理系统暨封装细分市场的**地位。

公司所属企业(含参股公司)全年共申请发明**54项、实用新型**42项;授权发明**12项、实用新型**76项、外观设计**20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所属企业(含参股公司)共有各项授权**397项,其中发明**34项,实用新型298项,外观设计65项。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随着电池技术的发展,锂电池正在被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消费类电子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动力电池领域。

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依然处于增长阶段,未来几年,随着渗透率不断提升,智能手机增长速度将逐渐放缓,但是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新的智能终端产品不断涌现,随着国际消费电子主流品牌新的智能终端产品陆续投放,与智能终端产品小型化、便携化相适应的非规则形状锂电池的应用将获得迅猛的发展。

在以电动汽车电池为代表的动力电池领域,锂离子电池已经成为动力电池的主要方向。政策上,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明确动力电池、锂电池及其材料的准入,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政策的推动下得到快速发展,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动力电池产业将步入高速成长期,产业规模将快速增长。

在传统电池替代领域,由于锂电池具有体积小、容量大、轻量便携、循环寿命长等特点,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逐步下降,锂电池正在**替代铅酸电池、镍镉电池和镍氢电池,锂电池在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工具市场的应用和发展将进一步加速。

总体来说,随着锂电池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与锂电芯技术的发展演变,未来锂电池电源行业发展将呈现小容量大规模、大容量高价值、多串并组合电池快速发展的特征,锂电池电源行业迎来新的战略机遇期。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进步,在移动动力控制、材料与自动化装备领域潜藏着广阔的发展机会。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践行“经营革新、技术超越、专业制造、服务**”的经营理念,坚持“诚信勤勉、开放共享、**高效”的价值观,以成为全球**的新能源及移动动力控制产业服务商为目标。2014年至2020年,公司将立足现有移动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组装产业,通过控股或参股拓展现有产业,进行产业延伸,并布局与现有产业相关联的新产业,包括大型移动电源的整体研发制造、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与动力电机驱动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自动化设备的设计与制造、锂电池材料等。

未来几年内,我们将持续进行研发**,注重客户资源与供应资源的开发,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企业系统性的核心竞争优势,做大本业;积极开展产业延伸工作,把握锂电池上下游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动态,抓住市场机会迅速拓展新产业,优化产业布局。

(三)2015年的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计划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0亿元(已剔除内部公司间的交易)。为完成目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并实现长期持续稳定发展,2015年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战略规划,推进产业延伸:

完善战略投资组织架构,制定产业延伸管理流程,推进落实战略规划,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业务,大力开发移动动力控制业务,并拓展大型电源管理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推进厂房项目建设,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加快推进德赛电池工业园二期厂房及宿舍工程项目建设,力争于2017年初将其中一栋厂房先行交付使用,并确保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能解决惠州电池面临的产能瓶颈问题,有利于其扩大生产规模,优化生产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

3、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优化业务结构

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保持现有产品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努力增加在主要客户中的供货产品种类,不断开发新的**客户资源,积极开发国内智能手机客户及无刷电机类产品客户,进一步提高非智能手机类电池产品的营收占比。

4、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企业效益

公司将重点优化关键运营流程,按产品特性进行流程分类,使之符合业务的需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整合现有的信息管理平台,并进行局部优化,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修17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本公司已按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1)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蓝微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德能电池公司,自2014年6月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进行核算。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字)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5—013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2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韦岗因出差在外未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毕向东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将议案(1)——议案(10)、和议案(15)共11个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非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非关联交易事项: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乔彦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谭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谭跃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当选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2)《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情请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登载于2015年3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

(3)《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606.08万元,公司拟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60.6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82.02万元,按规定支付股利9,578.04万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5,149.4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此分配方案表示认可。

(4)《关于聘用2015年外部审计机构并支付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事务所为2015年度财务及内控外部审计机构,并授权审计委员会及财务总监与大华事务所商定具体审计费用。同意向大华事务所支付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人民币8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60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2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2015年3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

(6)《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没有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5年3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7)《关于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15—016的《关于2015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关于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15—017的《关于201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规模、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拟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由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调整为6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1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4年末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合计2,546.62万元,较2013年末增加1,372.30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余额1,315.07万元,本年增加828.51万元,核销27.34万元,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801.1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58.64万元,本年计提590.45万元,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590.4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392.62万元,本年计提34.61万元,转销53.92万元,余额较2013年末减少19.31万元。

(12)《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2015年3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13)《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向香港蓝越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内保外贷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15—018的《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担保公告》)。

(14)《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规定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15—020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二、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白小平和余孝海回避,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关联交易议案:

(15)《关于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15—019的《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5—014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3)《关于聘用2015年外部审计机构并支付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4)《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上报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公允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8)《关于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5-01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

一、理财投资的原则及流程

(一)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可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在对合作银行及理财产品给予限定的前提下,委托理财在余额不超过10亿人民币额度内滚动操作。

此议案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银行限定:

1、境内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资产规模需在国内排名前

十五位,银行资产规模按照各银行公布年度报告为准,银行排名按照标普发布的2014年中国商业银行排名为准;

2、境外银行:包含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汇丰银行、花期银行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

(三)购买理财产品限定:

1、收益类型属于保本型:包含保本保证收益型及保本浮动收益型;

2、限于中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3、理财产品投向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及结构性存款,其中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只

限定于挂钩境外的利率和汇率;

备注: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是商业银行在吸收客户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加入一定的衍生产品结构,通过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各类参数挂钩,使投资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普通存款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五)授权:理财产品投资,授权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共同审批后实施。

(六)流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投资理财活动。为有效降低风险,审批流程中需要增加公司法务部的专门意见。

二、理财投资的风险及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再投资风险:相关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二)应对措施

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控制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防火墙制度、指定专人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状况、编制投资理财报告等措施,有效降低投资理财的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董事会所审议的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5—01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

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衍生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公司拟利用银行金融工具,开展部分外汇资金业务,以到期美元应付货款为基础开展固定收益型衍生品投资业务,以获取固定的低风险收益。

1、衍生品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的进口采购额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进行衍生品投资,公司在对合作银行及衍生产品给予限定的前提下,衍生品投资在35亿人民币额度内滚动操作。

此事项需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合作银行限定:

(1)境内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资产规模需在国内排名前

十五位,银行资产规模按照各银行公布年度报告为准,银行排名按照标普发布的2014年中国商业银行排名为准;

(2)境外银行:包含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汇丰银行、花期银行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

3、购买衍生品限定:

(1)限于两年以内的中短期产品;

(2)限于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

(3)限于银行柜台交易;

备注:柜台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直接成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方式,其参与者**于信用度高的客户。

4、衍生品投资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授权: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开展,授权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共同审批后实施。

6、流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衍生品投资活动。为有效降低风险,审批流程中需要增加公司法务部的专门意见。

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大量的外币应付账款,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获取低风险固定收益,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以获取固定的低风险收益,用以对冲由于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财务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到期收益基本确定,投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此部分损益属于浮动盈亏,不影响该类衍生品投资*终收益;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以公司进口付汇业务为基础,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外汇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资金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持。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达到保值增值目的,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5-01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

提供内保外贷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2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越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越”)是本公司的三级公司,由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与CHOI,Hong Beom在香港设立的,其中惠州蓝微持股65%,CHOI,Hong Beom持股35%,再由香港蓝越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

香港蓝越是为配合韩国三星电子在越南设立的全球手机生产基地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更**的服务而设立的,香港蓝越在稳步拓展销售业务,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需要一定的经营发展资金,惠州蓝微拟向香港蓝越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内保外贷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香港蓝越另一持股35%的股东CHOI,Hong Beom也按相应的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其关联人深圳利共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惠州蓝微的应收账款提供了质押反担保。

董事会授权惠州蓝微董事长丁春平先生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额度内,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内保外贷相关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董事会审议该担保议案时,所有出席会议的董事均投了赞成票,符合“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的相关规定。

由于被担保方香港蓝越是惠州蓝微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方,且本次担保金额未达到需要股东大会审批的标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蓝越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月26日

3、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4、法定代表人:CHOI,Hong Beom

5、注册资本:3733.82万港币

6、主营业务:销售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封装产品。投资越南并进行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封装的制造与销售

7、股权结构:惠州蓝微持股65%,CHOI,Hong Beom持股35%。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香港蓝越资产总额11232.50万元,负债总额8594.21万元,净资产2638.29万元,营业收入5629.70万元,利润总额-405.40万元。

8、香港蓝越另一方股东CHOI,Hong Beom与本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因此,香港蓝越不是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惠州蓝微拟向境内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即惠州蓝微向境内银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先由境内银行向境外相关银行开立保函,再由境外相关银行为香港蓝越发放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向香港蓝越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内保外贷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均为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的内保外贷担保(此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详情请见2014年2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B036版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4—012的《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担保公告》)。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本次担保协议未签署,担保协议内容若发生变化或履行情况异常,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5—019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简介

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关联法人(具体关联人名称请见下文的“预计2015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表”)之间存在相互提供产品的交易,且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通过向德赛集团、德赛工业或银行借入流动资金用于临时性周转,应向德赛集团、德赛工业支付借款利息或担保费。截止到2014年12月,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49.10万元。根据2014年的情况,公司预计2015年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00万元。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白小平和余孝海回避,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2015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表

说明:鉴于公司每年均需向关联方支付借款利息或由关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并支付担保费,为了更**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将此类业务一并纳入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通过向德赛集团、德赛工业或银行借入流动资金用于临时性周转。如向德赛集团或德赛工业借款,需要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向德赛集团或德赛工业支付借款利息;如向银行借款,则需要德赛集团或德赛工业为该借款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每年需按担保额的1%向德赛集团或德赛工业支付担保费。

2、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

1、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工业”)

法定代表人:姜捷

注册资本: 30000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销售汽车音响、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等

经营场所: 惠州市陈江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

2、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精密”)

法定代表人:罗汉松

注册资本:64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类注塑产品、五金产品、高密度数字光盘机用关键件产品(DVD-ROM、VCD-ROM)等。

经营场所:惠州市陈江镇德赛工业区一栋1-2楼

3、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胡照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 轻工业品、机械及设备、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工艺品及生产上述商品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经营场所:惠州市南坛南路二号南坛大厦5楼

4、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

法定代表人: 陈春霖

注册资本: 9379.8684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部件。

经营场所: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

5、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

法定代表人:姜捷

注册资本:3亿元

主营业务: 兴办各类工业实体。

经营场所: 惠州市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2楼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赛工业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德赛西威是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德赛集团为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德赛精密和德赛进出口均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之子公司。

(三)关联方*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履约能力的分析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采购、销售、支付担保费及借款利息等。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其中:支付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使用天数计息,低于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获取资金的成本;担保费按担保额的1%计算,低于市场费率。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将根据2014年与以上关联方履约的情况,与德赛工业、德赛进出口、德赛精密和德赛西威继续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购销及代理业务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采购或销售订单约定执行。根据具体业务发生的情况逐笔与德赛工业、德赛集团签署借款协议或担保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德赛工业等其他关联方所签订的采购或销售合同,主要是向其销售各类电池及配件等业务或采购原材料及产品。

本公司与德赛集团、德赛工业支付担保费及借款利息的关联交易,是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要通过向德赛集团、德赛工业或银行借入流动资金用于临时性周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本公司与德赛工业交易的主要是本公司外发电子元器件,由德赛工业进行贴片,制成本公司所需要的半成品后,返回本公司进一步加工。

本公司与德赛工业的借款及担保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与德赛集团、德赛工业、德赛精密、德赛西威和德赛进出**易的价格采用市场定价,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本公司与德赛集团、德赛工业、德赛精密、德赛西威和德赛进出口的交易具有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从交易的方式看,双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具有独立性。我们认为2015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从交易价格到结算方式是公允公平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表决时,五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5—02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8日(周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8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日(周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2601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1日(周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5年4月2日(周四)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及议程

审议:

议案一、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三、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议案四、审议《关于聘用2015年外部审计机构并支付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议案五、审议《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六、审议《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七、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八、审议《关于2015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2015年度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十一、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议案十二、审议《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听取: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查阅2015年3月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5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201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和《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议案说明

上述议案一《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只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因此,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直接选举,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四)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天2015年4月2日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2015年4月8日14:30以前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49;投票简称:德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3.00元代表议案三……以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所示:

(3)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②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议案1投“同意”票,投票申报如下:

③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议案2投“反对”票,投票申报如下:

④股权登记日持有“德赛电池”股票投资者,对议案3投“弃权”票,投票申报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 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

电话:0755--862 99888

传真:0755--862 9988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518057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3日

附件:(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下转B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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