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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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着自愿平等、互信互惠、协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双方产业发展、地域发展的优势与战略,就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至项目实施各个层面进行交流,形成长期战略合作联盟关系,并于2014 年7月23日双方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方情况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集团")是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等投资设立的新媒体、新网络、新信息化应用运营企业在新媒体产业。在新媒体领域,华数集团的服务深入电信、移动、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覆盖**28个省百余个城市的广电网络,以及**数千万台互联网电视终端,已形成"全业务资质、全网络覆盖、全终端服务、全媒体内容"的全新的新媒体发展模式。

华数集团努力推动广电网络发展成为数字家庭和智慧城市的支撑平台,积极探索中国三网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承担多个***项目:国家数字电视开放实验室、国家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融合业务**实验室、工信部"数字家庭"、国家发改委"媒体云"。

华数集团一直致力于城市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构建城市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形成城市公共信息服务资源的产业化发展。为政府信息化、企业信息化提供集约化的资源支持,成为智慧城市构建的基础。华数集团已在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慧政务、智慧家庭等智慧业务进行了精心布局。"跨代网、云平台"将**推进我国有线网络的跨代升级,构建广泛覆盖的"云城市平台、云家庭平台、云电视平台、云宽带平台和云通信平台",提供家庭娱乐、家庭通信、家庭安防、家庭健康、家庭教育、家庭控制的**智能服务,进一步打造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环境、智慧旅游、智慧农村,使个人、企业、行业、政府**享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便利和服务。

公司与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合作双方为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共同投入,利用各自优势,实现市场信息共享和资源平台共享,实现优势互补。

(一)加强智慧城市应用领域的合作

双方同意在浙江省和**范围的节能环保、智能建筑、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能交通、智慧安防等智慧城市各专业领域展开深入合作,拓展示范领域,探索商业模式。

(二)加强资本合作

双方同意,在智慧家庭、智慧城市、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布局和并购中可同步进行资本参与,共同拓展智慧产业链上下游。在合适的领域,双方也可合资设立公司专业经营。

(三)加强技术和应用研发合作

在双方共同关注的智慧产业重点方向上,形成双方对口的项目组,结合各自的研发力量,共同策划和开发重点项目。

(四)加强人才培养的合作

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五)共同构建生态链

以上述各方面合作为基础,双方共同策划更广泛的产业合作联盟,一起构建共赢发展的商业生态系统。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签署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五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协议可以递延。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同华数集团的合作,将促进双方在智慧能源、智慧节能、智慧医疗、智慧酒店、智能家居、智慧交通和智能建筑等智慧城市领域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双方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能耗分项计量、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智慧社区、养老与社区医疗、新建及改建酒店的智慧化建设与服务等领域,双方将共同开拓浙江乃至**市场。同时,市场信息和资源平台的共享,能够加快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在**范围的拓展,有利于公司利用合作优势,加快对浙江区域市场的突破,并为进一步快速抢占**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2、本协议的签订预计会对未来年度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数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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