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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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14年9月26日,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上海瀚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瀚廷电子")与易视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易视腾科技")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及《<采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与《采购框架协议》合称"本协议"),易视腾科技拟向瀚廷电子采购机顶盒等系列产品。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上海瀚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易视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立民

住所:江苏省无锡新区菱湖大道111号无锡软件园鲸鱼座D幢7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7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易视腾科技专注于互联网电视OTT平台技术研发与业务实践,与广电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商、内容服务商、网络提供商等展开业务合作,针对地方电信运营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和电视台新媒体公司构建专属的OTT落地平台,提供端到端技术解决方案和定制化的OTT终端产品,推动互联网电视OTT业务商业化运营进程,促进三网融合。目前,易视腾科技依托完整的OTT平台及终端产品线,优势的牌照和内容资源,以及丰富的实际运营经验。已与多家省级运营商和多家电视台新媒体公司开展OTT业务合作,在平台布置,实际运营用户数,运营和服务质量效果等方面均处于业界**地位。

易视腾科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13年度公司与其未发生相关业务。

三、本协议主要内容

1、易视腾科技拟向瀚廷电子订购机顶盒等系列产品,协议期内瀚廷电子按照《采购框架协议》及生效订单的具体要求向易视腾科技提供订单中的产品与服务。

2、 产品价格均以双方*新确认的报价单为准。生效订单中被易视腾科技确认的价格是易视腾科技向瀚廷电子付款的**依据,双方每季度对产品价格进行定期磋商。易视腾科技有权要求瀚廷电子重新调整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瀚廷电子应主动配合及时更新价格。

3、易视腾科技每次采购产品时,先向瀚廷电子发出采购订单,瀚廷电子应于收到易视腾科技采购订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确认,经正式确认的订单中应包括:订单编号、产品型号、订货数量、订货价格、到货时间、支付条款等内容。

4、瀚廷电子凭生效订单及验收单原件与易视腾科技定期进行对账结账,对账单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瀚廷电子根据生效的对账单向易视腾科技开具发票,易视腾科技收到发票后在3个工作日内核对,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向瀚廷电子开具相应金额的双方约定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

5、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除非一方于期限届满前 30 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此类推。

6、易视腾科技不定期对瀚廷电子进行整体考核与评估,若考核评估不合格,易视腾科技有权终止协议,并撤销瀚廷电子的供应商资格。

四、本协议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本协议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采购方形成依赖。

2、本协议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属意向性协议,易视腾科技向瀚廷电子采购的具体数量、价格均需签订后续报价单、订单等确定,截止本公告日,双方未签订后续报价单、订单,本协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不具排他性,若瀚廷电子未通过不定期的整体考核和评估,则本协议有被提前终止的风险;

(3)本协议中约定双方每季度定期磋商价格,公司履行协议的相关收入具有波动性;

(4)本协议结算方式为约定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对公司资金周转提出更高的要求,本协议能否顺利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瀚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易视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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