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引导产业升级 培育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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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自列入信息消费试点城市以来,以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立足实际,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升级,培育信息消费需求,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实现了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

完善组织实施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领导组织体系。淄博市信息消费试点工作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是做好试点工作部署。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信息消费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对重要工作进行分解落实,确定责任单位,确保试点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政策保障体系建设。配套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淄博市“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淄博市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信息消费提供政策支撑。淄博市**信息化建设模式,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与山东浪潮公司合作建设了淄博市云计算中心,支撑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淄博市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工程建设,把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能力作为促进信息消费的重要举措,积极用数字化医疗改变医院的传统服务模式。

引导企业加大投入

淄博市不断加大对信息消费等相关产业的支持力度。设立10亿元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信息产业、智能制造发展。每年设立1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集成电路、智能电网、软件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链发展;设立1000万元两化融合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战略,推广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设立2000万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抓好项目建设,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坚持“以项目建设为纲”,围绕试点工作目标,分类推进一批信息消费重点项目,以项目驱动信息消费试点工作。对于产业化项目,坚持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的方式,支持智能产品制造,引导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坚持典型**、示范带动的原则,在企业、行业、区域选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提高信息消费层次和水平。对于公共服务信息化类项目,按照统筹规划、试点示范、重点突破的原则,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建设资金,在公共服务、政府管理等领域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扩大合作交流。一是规范可信的信息消费市场。开展“诚信淄博”建设,加快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累计对1.1万家企业进行了诚信评价,营造了良好的诚信氛围。二是建立**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推广数字证书应用。推动身份认证、网站认证、电子签名与支付等网络信任服务,健全电子认证体系。提升信息**保障能力。三是加大对外合作交流,提高全社会对信息化的关注度,营造出浓厚的信息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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