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置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是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和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
1、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新嘉联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在线”)1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168,503.30万元;同时新嘉联拟向特定对象天纪投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34,394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太仓汇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昌佳创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宝梧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电云广告有限公司、格日勒图、周旭辉、高霞、葛伟、杨建朋、王玉香、陈灏康、付杰、夏秋红、武新明、柴志峰、齐斌、邓长春、吴旻、黄金辉、杨方、张俊、赵铁栓、蔡洪雄、王志强、孟梦雅、袁博、周文国、邓欢、高军、罗爱莲、舒云、宋宏生、王丽玲、姚婷、段春萍、熊小勇、周远新、方莉、龚天佐、张世强和张昱平等4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巴士在线100%的股权。
其中:太仓汇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周旭辉和齐斌等3名交易对方合计所持巴士在线22.60%的股权全部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其余39名交易对方分别所持巴士在线股权75%的部分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其余25%的部分以现金支付对价。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巩固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并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公司拟向天纪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2,900万股,募集配套资金34,394万元,金额未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100%;所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
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交易方案,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
(二)目标资产估值
本次交易标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根据中联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471号),以201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6,406.20万元,评估值168,503.30万元,评估增值162,097.10万元,增值率2530.32%。标的公司100%的股东权益价值(即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68,503.30万元。
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协商确定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68,503.30万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5月22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11.8608元/股、12.9188元/股、12.3097元/股,选取其中的11.8608元/股为市场参考价。
本次重组中,新嘉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股发行价格为11.86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股发行价格为11.86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拟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标的资产交易金额为168,503.30万元,扣除现金支付的交易对价后,以11.86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14,585,062股;本次同时募集34,394万元配套资金,对应的新股发行数量为29,000,000股。
本次交易合计发行143,585,062股新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99,585,062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47.93%。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进行调整的,则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序号 | 交易对方 | 支付现金(元) | 股份支付 | 合计(元) | |
股份数(股) | 对应金额(元) | ||||
1 | 巴士控股 | 126,951,245 | 32,112,456 | 380,853,728.16 | 507,804,973.16 |
2 | 周旭辉 | 0 | 19,890,777 | 235,904,615.22 | 235,904,615.22 |
3 | 格日勒图 | 42,125,825 | 10,655,773 | 126,377,467.78 | 168,503,292.78 |
4 | 汇鼎投资 | 0 | 11,366,158 | 134,802,633.88 | 134,802,633.88 |
5 | 高霞 | 21,062,912 | 5,327,886 | 63,188,727.96 | 84,251,639.96 |
6 | 葛伟 | 21,062,912 | 5,327,886 | 63,188,727.96 | 84,251,639.96 |
7 | 杨建朋 | 21,062,912 | 5,327,886 | 63,188,727.96 | 84,251,639.96 |
8 | 王玉香 | 16,850,330 | 4,262,309 | 50,550,984.74 | 67,401,314.74 |
9 | 陈灏康 | 8,425,165 | 2,131,154 | 25,275,486.44 | 33,700,651.44 |
10 | 付杰 | 8,425,165 | 2,131,154 | 25,275,486.44 | 33,700,651.44 |
11 | 佳创实业 | 8,425,165 | 2,131,154 | 25,275,486.44 | 33,700,651.44 |
12 | 夏秋红 | 5,055,099 | 1,278,692 | 15,165,287.12 | 20,220,386.12 |
13 | 武新明 | 4,254,009 | 1,076,056 | 12,762,024.16 | 17,016,033.16 |
14 | 宝梧实业 | 4,212,582 | 1,065,577 | 12,637,743.22 | 16,850,325.22 |
15 | 柴志峰 | 4,212,582 | 1,065,577 | 12,637,743.22 | 16,850,325.22 |
16 | 电云广告 | 4,212,582 | 1,065,577 | 12,637,743.22 | 16,850,325.22 |
17 | 齐斌 | 0 | 852,461 | 10,110,187.46 | 10,110,187.46 |
18 | 邓长春 | 2,527,549 | 639,346 | 7,582,643.56 | 10,110,192.56 |
19 | 吴旻 | 2,527,549 | 639,346 | 7,582,643.56 | 10,110,192.56 |
20 | 黄金辉 | 2,106,291 | 532,788 | 6,318,865.68 | 8,425,156.68 |
21 | 杨方 | 2,106,291 | 532,788 | 6,318,865.68 | 8,425,156.68 |
22 | 张俊 | 2,106,291 | 532,788 | 6,318,865.68 | 8,425,156.68 |
23 | 赵铁栓 | 2,106,291 | 532,788 | 6,318,865.68 | 8,425,156.68 |
24 | 蔡洪雄 | 1,762,637 | 445,861 | 5,287,911.46 | 7,050,548.46 |
25 | 王志强 | 1,762,637 | 445,861 | 5,287,911.46 | 7,050,548.46 |
26 | 孟梦雅 | 1,685,033 | 426,230 | 5,055,087.80 | 6,740,120.80 |
27 | 袁博 | 1,263,774 | 319,673 | 3,791,321.78 | 5,055,095.78 |
28 | 周文国 | 966,821 | 244,558 | 2,900,457.88 | 3,867,278.88 |
29 | 邓欢 | 842,516 | 213,115 | 2,527,543.90 | 3,370,059.90 |
30 | 高军 | 842,516 | 213,115 | 2,527,543.90 | 3,370,059.90 |
31 | 罗爱莲 | 842,516 | 213,115 | 2,527,543.90 | 3,370,059.90 |
32 | 舒云 | 842,516 | 213,115 | 2,527,543.90 | 3,370,059.90 |
33 | 宋宏生 | 842,516 | 213,115 | 2,527,543.90 | 3,370,059.90 |
34 | 王丽玲 | 842,516 | 213,115 | 2,527,543.90 | 3,370,059.90 |
35 | 姚婷 | 842,516 | 213,115 | 2,527,543.90 | 3,370,059.90 |
36 | 段春萍 | 537,567 | 135,978 | 1,612,699.08 | 2,150,266.08 |
37 | 熊小勇 | 421,258 | 106,557 | 1,263,766.02 | 1,685,024.02 |
38 | 周远新 | 421,258 | 106,557 | 1,263,766.02 | 1,685,024.02 |
39 | 方莉 | 421,258 | 106,557 | 1,263,766.02 | 1,685,024.02 |
40 | 龚天佐 | 421,258 | 106,557 | 1,263,766.02 | 1,685,024.02 |
41 | 张世强 | 421,258 | 106,557 | 1,263,766.02 | 1,685,024.02 |
42 | 张昱平 | 252,754 | 63,934 | 758,257.24 | 1,011,011.24 |
合计 | 326,053,872 | 114,585,062 | 1,358,978,835.32 | 1,685,032,707.32 |
备注:本次向乙方各方新发行的股份数量**到个位数,对不足1股的剩余对价由交易对方无偿赠与上市公司;据此计算的现金支付金额**到个位数,不足1元的由交易对方无偿赠与上市公司,下同。
2、募集配套资金的新股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新嘉联拟向天纪投资非公开发行29,000,00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34,39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100%。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融资的交易对方为天纪投资,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和周旭辉将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持有本公司超过5%的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韦中总、赵斌已回避表决。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表决时,天纪投资所持股份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收购巴士在线100%股权。根据新嘉联、巴士在线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项目 | 新嘉联 | 巴士在线 | 财务比例 |
资产总额及交易价格孰高(万元) | 33,512.72 | 168,503.30 | 502.80% |
营业收入(万元) | 11,578.64 | 23,186.35 | 200.25% |
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孰高(万元) | 30,114.91 | 168,503.30 | 559.53%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天纪投资持股数为31,013,002股,持股比例为19.88%。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天纪投资持有60,013,00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03%。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楼永良先生。
五、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太仓汇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周旭辉和齐斌等3名交易对方合计所持巴士在线22.60%的股权全部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其余39名交易对方分别所持巴士在线股权75%的部分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其余25%的部分以现金支付对价。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1、配套募集资金总体安排
本次交易中,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份2,900万股,募集配套资金34,394万元,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预计金额约1,95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有利于提高并购重组整合绩效。
2、采取锁价发行方式的原因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天纪投资。
本次发行采用锁价发行方式的原因是旨在明确新股发行数量以巩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楼永良先生的控制权。
3、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中,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对象以自筹资金认购上市公司股份。
4、天纪投资本次重组前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天纪投资已出具承诺,其在本次重组前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36个月内不转让或交易。
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规定。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
(三)本次交易现金支付的进度安排
本次交易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对价的进度安排如下:
1、本次交易中,甲方向巴士控股、佳创实业、高霞、王丽玲、高军、邓长春、孟梦雅、夏秋红、杨方、吴旻、邓欢等11补偿义务人支付现金对价的进度安排如下:
(1)本次发行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各交易对方支付应得现金对价的70%;
(2)如巴士在线201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显示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不低于当期相应指标的承诺金额,甲方将于巴士在线201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各交易对方支付应得现金对价的30%;
(3)如巴士在线2015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显示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中的任一指标低于当期相应指标的承诺金额,但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显示的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不低于同期相应指标累计承诺金额,甲方将于巴士在线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各交易对方支付应得现金对价的30%;
(4)如巴士在线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显示的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中的任一指标低于同期相应指标累计承诺金额,甲方将在巴士在线2017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各交易对方支付应得现金对价的30%。
剩余现金对价=各交易对象应得现金对价的30%-应补偿的现金金额。
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剩余现金对价金额为负,则剩余30%的现金对价全部作为应补偿的现金金额。
2、其他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的进度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六、交易标的评估情况简要介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中联评估师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 年12月31日巴士在线100%股权进行评估,并*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终评估结果。根据中联评估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471号),在评估基准日2014 年12月31 日,巴士在线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168,503.30万元,较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162,097.10万元,增值率2530.32%。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巴士在线100%股权作价168,503.30万元。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56,000,000 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公司将发行不超过114,585,062股普通股用于购买资产,发行29,000,000股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天纪投资 | 31,013,002 | 19.88% | 60,013,002 | 20.03% |
巴士控股 | 32,112,456 | 10.72% | ||
周旭辉 | 19,890,777 | 6.64% | ||
格日勒图 | 10,655,773 | 3.56% | ||
汇鼎投资 | 11,366,158 | 3.79% | ||
高霞 | 5,327,886 | 1.78% | ||
葛伟 | 5,327,886 | 1.78% | ||
杨建朋 | 5,327,886 | 1.78% | ||
王玉香 | 4,262,309 | 1.42% | ||
陈灏康 | 2,131,154 | 0.71% | ||
付杰 | 2,131,154 | 0.71% | ||
佳创实业 | 2,131,154 | 0.71% | ||
夏秋红 | 1,278,692 | 0.43% | ||
武新明 | 1,076,056 | 0.36% | ||
宝梧实业 | 1,065,577 | 0.36% | ||
柴志峰 | 1,065,577 | 0.36% | ||
电云广告 | 1,065,577 | 0.36% | ||
邓长春 | 639,346 | 0.21% | ||
齐斌 | 852,461 | 0.28% | ||
吴旻 | 639,346 | 0.21% | ||
黄金辉 | 532,788 | 0.18% | ||
杨方 | 532,788 | 0.18% | ||
张俊 | 532,788 | 0.18% | ||
赵铁栓 | 532,788 | 0.18% | ||
蔡洪雄 | 445,861 | 0.15% | ||
王志强 | 445,861 | 0.15% | ||
孟梦雅 | 426,230 | 0.14% | ||
袁博 | 319,673 | 0.11% | ||
周文国 | 244,558 | 0.08% | ||
邓欢 | 213,115 | 0.07% | ||
高军 | 213,115 | 0.07% | ||
罗爱莲 | 213,115 | 0.07% | ||
舒云 | 213,115 | 0.07% | ||
宋宏生 | 213,115 | 0.07% | ||
王丽玲 | 213,115 | 0.07% | ||
姚婷 | 213,115 | 0.07% | ||
段春萍 | 135,978 | 0.05% | ||
方莉 | 106,557 | 0.04% | ||
龚天佐 | 106,557 | 0.04% | ||
熊小勇 | 106,557 | 0.04% | ||
张世强 | 106,557 | 0.04% | ||
周远新 | 106,557 | 0.04% | ||
张昱平 | 63,934 | 0.02% | ||
合计 | 31,013,002 | 19.88% | 174,598,064 | 58.28% |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纪投资将持有公司 20.03%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5〕0218号)和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报告》(中汇会审〔2015〕2251号),本次重组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资产总额(万元) | 33,512.72 | 239,445.90 |
负债总额(万元) | 3,251.64 | 38,177.06 |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 30,261.08 | 201,268.8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 30,114.91 | 201,122.66 |
资产负债率(%) | 9.70 | 15.9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3 | 6.71 |
营业收入(万元) | 11,578.64 | 34,764.99 |
营业利润(万元) | -1,832.41 | 5,709.70 |
利润总额(万元) | -1,856.04 | 5,625.02 |
净利润(万元) | -2,019.93 | 4,311.3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992.00 | 4,339.2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4 |
八、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已经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已经巴士在线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相关方案已经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南昌佳创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宝梧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电云广告有限公司、太仓汇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5家企业的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2015年5月2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
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在取得上述批准前,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
九、本次交易的协议签署及生效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协议》及《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与配套融资发行对象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上述协议已载明本次交易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交易合同即应生效。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 承诺内容 |
盈利预测及补偿承诺 | |
王献蜀、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南昌佳创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宝梧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电云广告有限公司、格日勒图、高霞、葛伟、杨建朋、王玉香、陈灏康、付杰、夏秋红、武新明、柴志峰、邓长春、吴旻、黄金辉、杨方、张俊、赵铁栓、蔡洪雄、王志强、孟梦雅、袁博、周文国、邓欢、高军、罗爱莲、舒云、宋宏生、王丽玲、姚婷、段春萍、熊小勇、周远新、方莉、龚天佐、张世强和张昱平等40名主体 |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巴士在线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15,000万元和20,000万元;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14,000万元和20,000万元。否则应按照《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发行人予以补偿。 |
锁定期承诺 | |
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高霞等2名主体 | 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也不得设定任何第三方权利。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规则办理。 |
王丽玲 | “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应分别按照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两个指标进行测算,并以孰低者为准。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规则办理。 |
佳创实业、夏秋红、吴旻、邓长春、杨方、孟梦雅等6名主体 | “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应分别按照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两个指标进行测算,并以孰低者为准。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规则办理。 |
高军和邓欢等2主体名体 | “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应分别按照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两个指标进行测算,并以孰低者为准。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规则办理。 |
宝梧实业、电云广告、葛伟、付杰、柴志峰、张俊、赵铁栓、黄金辉、袁博、舒云、宋宏生、方莉、张昱平等13名主体 | 2、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可设定第三方权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60%。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规则办理。 |
熊小勇、张世强、姚婷、周远新等4名主体 | 2、本次发行结束之日24个月内,可转让或可设定第三方权利的合计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60%。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规则办理。 |
格日勒图、杨建朋、王玉香、陈灏康、武新明、蔡洪雄、王志强、罗爱莲、段春萍、龚天佐、周文国等11名主体 | 2、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可转让或可设定第三方权利的合计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60%。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规则办理。 |
汇鼎投资、周旭辉、齐斌等3名主体 | 如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持续拥有标的公司的股权不足12个月的,则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持续拥有标的公司的股权已满12个月的,则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规则办理。 |
天纪投资 | 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以及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履职承诺 | |
王献蜀、夏秋红、杨方、蔡红、费立纬、孟梦雅、韩涛、龚伟华、吴旻等9人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将不主动从标的公司离职,若主动离职,则其直接或间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如有)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
巴士控股、王献蜀、高霞 | 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继续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持股或离职后60个月内,上述企业/人员及其下属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标的公司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与标的公司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益。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 |
巴士控股、王献蜀、高霞 | 本企业/本人在作为新嘉联的股东期间,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新嘉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股东优势地位损害新嘉联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企业/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新嘉联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
十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摘要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标的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拟收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将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三)网络投票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保障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四)关于标的资产利润补偿的安排
为保障上市公司投资者权益,补偿义务人承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巴士在线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15,000万元和20,000万元;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14,000万元和20,000万元。
根据巴士在线2015年5月15日与央视国际、央视移动传媒签订的相关业务合作补充协议,鉴于2014至2016年CCTV移动传媒公交频道**采取制播分离的业务模式测试,巴士在线将自行制作节目,2014年至2016年无需向央视国际、央视移动传媒支付合作费用,2017年及以后按照每年1,500万元支付合作费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合作费用减免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因此,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就标的公司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进行了承诺。
(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被摊薄
根据交易对方的承诺及公司管理层的预测,假设本次交易于2��15年1月1日完成,上市公司2015年的营业收入将得到明显提升,净利润将实现扭亏为盈,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被摊薄。
释 义
一、一般释义
在本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摘要 | 指 |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
重组报告书 | 指 |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本公司、上市公司、新嘉联、发行人 | 指 |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88 |
巴士在线、标的公司 | 指 | 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对方、巴士在线股东 | 指 | 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太仓汇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昌佳创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宝梧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电云广告有限公司、格日勒图、周旭辉、高霞、葛伟、杨建朋、王玉香、陈灏康、付杰、夏秋红、武新明、柴志峰、齐斌、邓长春、吴旻、黄金辉、杨方、张俊、赵铁栓、蔡洪雄、王志强、孟梦雅、袁博、周文国、邓欢、高军、罗爱莲、舒云、宋宏生、王丽玲、姚婷、段春萍、熊小勇、周远新、方莉、龚天佐、张世强和张昱平等42名交易对方 |
配套融资发行对象 | 指 |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 指 | 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补偿义务人 | 指 | 王献蜀、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南昌佳创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宝梧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电云广告有限公司、格日勒图、高霞、葛伟、杨建朋、王玉香、陈灏康、付杰、夏秋红、武新明、柴志峰、邓长春、吴旻、黄金辉、杨方、张俊、赵铁栓、蔡洪雄、王志强、孟梦雅、袁博、周文国、邓欢、高军、罗爱莲、舒云、宋宏生、王丽玲、姚婷、段春萍、熊小勇、周远新、方莉、龚天佐、张世强和张昱平等40名相关主体 |
**顺序补偿义务人 | 指 | 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南昌佳创实业有限公司、高霞、王丽玲、高军、邓长春、孟梦雅、夏秋红、杨方、吴旻、邓欢等11名补偿义务人 |
**顺序补偿义务人 | 指 | 南昌宝梧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电云广告有限公司、格日勒图、葛伟、杨建朋、王玉香、陈灏康、付杰、武新明、柴志峰、黄金辉、张俊、赵铁栓、蔡洪雄、王志强、袁博、罗爱莲、舒云、宋宏生、姚婷、段春萍、熊小勇、方莉、龚天佐、张世强、周远新、张昱平、周文国等28名补偿义务人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本公司向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向天纪投资发行股份募集资金34,394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全部用于支付前述现金对价。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核准),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 |
设定第三方权利 | 指 | 在权利上设定涉及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担保、收益权、保证、承诺等任何妨碍权利完整性的行为 |
天纪投资 | 指 |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
巴士控股 | 指 | 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 |
巴士在线传媒 | 指 | 巴士在线传媒有限公司,2013年3月更名为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 |
江西巴士传媒 | 指 | 江西巴士在线传媒有限公司,2006年10月更名为巴士在线传媒有限公司 |
美盛计算机 | 指 | 美盛计算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由巴士在线(中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巴士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20日、2011年5月8日、2013年2月19日更名美盛传媒(中国)有限公司、巴士在线有限公司和美盛计算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国视网讯 | 指 | 南昌市国视网讯实业有限公司,2011年8月更名为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美盛传媒 | 指 | 美盛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即Mass Broadcasting (Holdings), Ltd.,系New Media Accelerator, Ltd、Bus Online Investments, Ltd、GL Bus Online, Ltd于2005年1月20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出资设立的BVI公司 |
BVI巴士控股 | 指 | BOL Holdings Group Limited,系王献蜀于2006年1月16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出资设立的BVI公司 |
央视移动传媒 | 指 | 央视国际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
电云广告 | 指 | 北京电云广告有限公司 |
汇鼎投资 | 指 | 太仓汇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佳创实业 | 指 | 南昌佳创实业有限公司 |
宝梧实业 | 指 | 南昌宝梧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基准日 | 指 |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 |
评估基准日 | 指 | 2014年12月31日 |
审计基准日 | 指 | 201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 | 指 | 2013年度、2014年度 |
《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 指 | 本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与标的公司全体股东签订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协议》 |
《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 | 指 | 本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与标的公司参与业绩承诺的40名补偿义务人签订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本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与天纪投资签订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评估报告》 | 指 |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471号) |
《评估说明》 | 指 |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说明》(中联评报字〔2015〕第471号)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和信息化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文化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评估师、中联评估师 | 指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 指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业务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
《重组若干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说明:本摘要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专业释义
互联网广告 | 指 | 互联网广告是通过网络广告平台在网络上投放广告。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的方法,在互联网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广告运作方式。 |
移动广告 | 指 | 移动广告是通过移动设备(手机、PSP、平板电脑等)访问移动应用或移动网页时显示的广告,广告形式包括:图片、文字、插播广告、html5、链接、视频等。 |
移动营销 | 指 | 指面向移动终端(手机或平板电脑)用户,在移动终端上直接向分众目标受众定向和**地传递个性化即时信息,通过与消费者的信息互动达到市场营销目标的行为。 |
O2O | 指 | O2O即Online To Offline(在线离线/线上到线下),是指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
html | 指 | 超文本标记语言,标准通用标记语言下的一个应用。“超文本”就是指页面内可以包含图片、链接,甚至音乐、程序等非文字元素。 |
html5 | 指 | 万维网的核心语言、标准通用标记语言下的一个应用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的第五次重大修改 |
LBS | 指 | 基于位置的服务,通过移动运营商的无线电通讯网络或外部定位方式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的支持下,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的一种增值业务。 |
Banner广告 | 指 | 横幅广告,表现商家广告内容的图片,放置在广告商的页面上,是互联网广告中*基本的广告形式 |
重大风险提示
本处列举的为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的部分风险因素。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全部内容。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满足以下几项条件方可实施:
(1)经新嘉联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陈灏康所持巴士在线2%的股权目前尚处于冻结状态,根据陈灏康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出具的声明与承诺,陈灏康已与相关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对象基本达成和解协议。
如陈灏康所持标的公司2%的股权不能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上报监管部门审批之前办理完毕解除冻结手续,上市公司将与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不再将陈灏康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