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批复**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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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同意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批)实施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了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12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期为3年。

该《批复》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论证及经研究后,批复实施。

《批复》指出,有关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应加强对12家园区的工作指导,对园区相关的资金、政策、项目等给予倾斜,积极推动出台扶持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组织实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加大对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指导园区提出低碳化改造项目,优先纳入绿色制造等相关专项或项目库。跟踪试点进展,结合方案组织现场调研,开展评估评价,加强督促检查。总结交流试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反映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批复》要求,12家园区要按照专家意见,进一步核实基础数据,完善指标体系,按照方案确定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早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及时实现各项目标任务。要结合园区实际,把低碳园区建设的理念、思路、目标以及相关重大任务措施等纳入当地相关发展战略及规划。认真抓好方案组织实施,突出低碳发展主线,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实施低碳化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持续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使用比率,削减园区化石能源消费量。建立园区低碳发展自评估机制,研究提出反映园区特色的低碳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园区产业低碳化、企业低碳化、产品低碳化、基础设施及服务低碳化,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布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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