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出台指导意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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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二十条意见。这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以来,**就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出台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产业集群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对推动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有效配置生产要素、降低**创业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产业集群已逐步发展壮大,一些地区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已达到本地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产业集群对区域经济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但目前产业集群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部分产业集群集聚度较低,**能力弱、信息化水平低、品牌建设不够、公共服务滞后、基础设施不配套,亟待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能力。

为此,按照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国制造2025》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围绕加强规划引导,促进产业集群科学发展;提升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强化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推动要素聚集和价值提升;提高产业集群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集群;提升**能力,增强集群竞争优势;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支撑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加强指导和政策支持,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环境等七个方面提出了二十条意见,旨在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意见》解读详见第3版) (赵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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