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孙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780,129,663.47 | 3,861,553,479.46 | -2.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88,606,842.09 | 1,857,055,885.74 | 1.70%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17,767,540.51 | 10.65% | 2,826,546,877.44 | 29.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633,633.73 | -1.17% | 86,433,305.15 | 0.8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1,710,730.92 | -0.94% | 85,923,290.30 | 0.3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62,048,821.29 | -97.7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11.11% | 0.31 | -13.8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11.11% | 0.31 | -13.8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2% | -0.73% | 4.57% | -2.7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3,654.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48,141.9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830.6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8,143.6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3,160.01 | |
合计 | 510,014.8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50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37.86% | 103,894,080 | 0 |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3.82% | 10,489,060 | 10,489,06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0% | 8,500,000 | 0 | ||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6% | 7,300,000 | 0 | ||
姜晓丹 | 境内自然人 | 2.26% | 6,209,523 | 6,209,523 | 质押 | 4,600,000 |
**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国有法人 | 1.82% | 5,000,050 | 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7% | 4,588,236 | 0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8% | 4,333,917 | 0 | ||
华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2% | 3,624,660 | 3,624,660 | 质押 | 2,537,262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境外法人 | 1.29% | 3,540,806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 103,894,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894,08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00,000 | |||
**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5,00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5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88,236 | 人民币普通股 | 4,588,236 | |||
中国银行-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33,917 | 人民币普通股 | 4,333,917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3,540,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3,540,806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2,991,083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1,083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999,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815 | |||
中国银行-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800,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0,13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为公司**大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432,728,835.31 | 1,221,745,537.34 | -64.58% |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是执行项目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554,846,156.75 | 1,140,516,249.62 | 36.33% |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项目完工结算所致 |
预付款项 | 276,718,775.75 | 136,345,455.50 | 102.95% | 预付账款增加主要是项目实施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
应收利息 | 6,294,667.58 | 3,618,175.74 | 73.97% | 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
存货 | 196,806,479.02 | 112,908,132.65 | 74.31% | 商品采购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2,435.98 | 980,935.72 | -96.69% | 由于待转税抵扣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10,143,191.30 | 5,669,753.24 | 78.90% | 土地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
开发支出 | 38,120,234.18 | 7,335,595.36 | 419.66% | 自主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70,000,000.00 | 25,000,000.00 | 580.00% | 执行项目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42,879,697.84 | 122,016,661.66 | -64.86% | 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6,397,972.76 | 12,515,291.99 | -48.88% | 支付上年未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 | 31,136,305.23 | 75,388,151.50 | -58.70% | 支付各项税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1,707,877.29 | 20,791,899.75 | 100.60% | 国家科研专项经费增加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48,767,710.16 | 29,998,885.88 | 62.57% | 业务规模增大及人员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285,513,409.21 | 207,609,401.55 | 37.52% | 业务规模增加、研发投入及人员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642,162.19 | -6,293,902.24 | 73.91% | 本期增加银行贷款支付贷款利息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6,775,076.63 | 13,198,353.64 | -48.67% | 本期收回以前已提取坏账应收款所致 |
投资收益 | -3,203,477.57 | -1,381,475.93 | -131.89% | 减少主要是本期投资单位亏损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10,384,355.14 | 3,108,602.57 | 234.05% | 软件产品退税及研发项目结转收人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014,967.35 | 41,092.63 | 4803.48% | 研发项目结转支出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2,048,821.29 | -435,985,901.96 | -97.72% | 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执行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07,938.06 | -82,590,551.12 | 60.03% | 增加原因是上年支付投资款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862,885.22 | -24,047,928.00 | 561.01% | 增加原因是本期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规定,对持有的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影响金额 |
2013年12月31日 | ||
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同时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00,000.00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2013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2013年度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7月6日审议通过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草案)>及其摘要》。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姜晓丹等20名慧点科技股东 | 1、慧点科技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为4,000万元、4,820万元和5,525万元。2、同意分别于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当年度慧点科技实际净利润数与交易对方承诺的该会计年度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意见。3、若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慧点科技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交易对方承诺的对应会计年度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将对太极股份进行补偿,该年度补偿方式应采取现金的形式,具体补偿方式如下:(1)每年需补偿的现金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每年需补偿的现金总额=(累计净利润预测数-累计实际净利润数)×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净利润预测数总和-已补偿现金金额。(2)交易对方中任一慧点科技单一股东每年需补偿的现金金额计算公式如下:交易对方中任一慧点科技单一股东每年需补偿的现金金额=按上述(1)计算的每年需补偿的现金总额×该单一股东的交易对价÷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单一股东的交易对价指太极股份为购买该股东持有的慧点科技股份向该股东所支付的交易对价,具体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单一股东的交易对价=该单一股东的现金支付对价+(该单一股东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太极股份向其发行的股份数×每股发行价格)。注1:每股发行价格指本次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注2: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现金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4、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太极股份对目标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则交易对方将另行补偿现金。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金额。 | 2013年03月19日 | 2015年度*后一次盈利承诺补偿和减值补偿安排完成之日 | 履行承诺 |
中国电科、姜晓丹、吕翊、李庆、维信丰 |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太极股份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 2013年12月27日 | 2016年12月27日及2015年度*后一次盈利承诺补偿和减值补偿安排完成之日 | 履行承诺 | |
华软投资、林明、陈永刚、戴宇升、汤涛、王双、淡水河、梅镒生、李维诚、唐春生、慧点智鑫、广州日燊、中科尚、柳超声 |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太极股份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太极股份向其发行的股份数量的百分之三十(股份数余额四舍五入取整),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 2013年12月27日 | 2016年12月27日及2015年度*后一次盈利承诺补偿和减值补偿安排完成之日 | 履行承诺 | |
华软投资等6家企业 | 本公司及其**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2013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承诺 | |
姜晓丹等14名自然人 | 本人*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2013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承诺 | |
姜晓丹 | 1、如果因为狮龙有限公司对慧点有限增资时未履行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使慧点科技承担行政责任,并遭受经济损失时,姜晓丹将对前述经济损失予以补偿。2、如果因为清华科技园向清华孵化器转让300万元出资、自2002年起因慧点有限两次增资稀释国有股权比例及*终转出国有股权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导致慧点科技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并遭受任何损失的,姜晓丹将对前述经济损失予以补偿。 | 2013年10月25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承诺 | |
姜晓丹等20名慧点科技股东 | (一)关于所持慧点科技股份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保证所持有的慧点科技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的其他情形。2、慧点科技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出资不实或任何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二)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3年03月19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承诺 | |
中国电科 | 1、本着保护太极股份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将公允地对待各被投资企业/单位,不会利用国有资产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太极股份而有利于其他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如因直接干预有关下属单位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并致使太极股份受到损失的,将承担相关责任。2、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赔偿太极股份因中国电科违反该承诺函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该承诺函在太极股份合法有效存续且中国电科作为太极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3、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 2013年04月17日 | 长期有效 | 履行承诺 | |
**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2010年03月12日 | 公司持股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及离职半年内,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 | 履行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 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所以及本所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现时不存在从事与太极股份或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太极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在本所作为太极股份**大股东期间,本所以及本所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太极股份或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所保证遵循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规定,确保太极股份独立自主经营,以保证太极股份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独立;本所承诺不利用太极股份大股东地位,损害太极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2、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着保护太极股份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将公允的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地位,做出不利于太极股份而有利于其他公司的业务安排或决定。若因直接干预有关下属单位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并致使太极股份受到损失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在本集团公司与太极股份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 2008年03月12日 | 长期 | 履行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3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7,680.98 | 至 | 22,985.27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7,680.9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于公司软件楼一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部分监事、**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4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更新的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软件楼一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际到会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雪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并提公司监事会进行审核。经审核,监事会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否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先后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3 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4项企业会计准则,上述7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司按照国家管理当局的规定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除上述外,公司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之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因新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差异导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发生。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规定,对持有的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影响金额 |
2013年12月31日 | ||
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同时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00,000.00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2013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2013年度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否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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