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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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次会议及2013年7月4日召开的2013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6月4日、2013年7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分别于2014年5月26日、2014年5月2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购买理财产品协议,合计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浦发银行的利多多财富班车1号理财产品及中信银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周周赢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1号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3、产品投资标的: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等

4、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70%

6、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5月26日

7、投资期限:30天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甲方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周周赢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投资对象: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等投资工具

4、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整

5、产品收益:(1)中信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测算*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调整后的测算*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公布,扣除相关固定费用后,理财资金运作超过测算*高年化收益率的部分作为中信银行投资管理费用。当投资者赎回时,采取"先进先出"原则,即优先赎回*先申购的份额,并按照其赎回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及存续期间每日实际启用的测算收益率计算和支付产品收益;

实际存续天数:自投资者申购份额计算收益之日(含当日)起至赎回之日(不含当日)止期间的天数;如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本产品份额,则该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自募集期认购收益起计日(含当日)起开始计算。

(2)每份理财产品每日应得收益=该份理财份额当日实际年化收益率×1/365。(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余尾数四舍五入)

每份理财产品赎回时应得收益=∑该份额存续期间每日应得收益

6、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5月23日

7、产品到期日:该理财产品持续期间,中信银行可提前终止;公司将在2014年7月3日前按照自身资金实际需求情况,择时赎回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如出现本产品说明中所约定的巨额赎回情况,有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而不能及时赎回。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或赎回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9、*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收益部分或全部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的累计报告表,列明该月及累计的投资总额及其他投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二)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3年7月15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64号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9月16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1.91万元。

(二)2013年7月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290期(产品代码:2101130290)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0月24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6.28万元。

(三)2013年7月2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D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0月24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1.43万元。

(四)2013年9月2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76号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3年12月3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7.86万元。

(五)2013年12月2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集财易"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4029号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月30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7.754万元。

(六)2013年12月2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489期产品(产品代码:210113048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3月27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9.64万元。

(七)2014年1月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D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4月7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37.50万元。

(八)2014年2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92号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4月15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4.66万元。

(九)2014年4月2日,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东莞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东莞银行"玉兰理财"稳健收益系列理财宝1号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6月26日到期。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3、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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