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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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小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5.08%,主要系支付供应商货款、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2.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76.54%,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摊销完毕所致。

4.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92.72%,主要系子公司南通同洲、湖北同洲信息港在建项目本期新增投入所致。

5. 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6.05%,主要系本期应付账款支付较多所致。

6. 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31.51%,主要系应付票据开出较多所致。

7. 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74.19%,主要系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较期初数增加所致。

8. 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52.46%,主要系应付利息本期支付所致。

9.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94.38%,主要系大股东借款给公司所致。

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3.5%,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客户管理,放弃回款信誉不好的客户的订单所致。

1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4.25%,主要系在收入减少的同时,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13. 营业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4.77%,主要系销售部门人员减少,同时加强费用管理所致。

14.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8.45%,主要系研发和职能部门人员减少,同时加强费用管理所致。

15.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8.60%,主要系本期贷款利率较上年同期有下调调整,本期贷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6.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62.8%,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增加所致。

17.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04.98%,主要系报告期毛利率上升以及费用减少所致。

18. 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72.81%,主要系本期回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2.21%,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1.61%,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归还借款有所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柬埔寨项目

截至9月底,柬埔寨通信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少量无线用户(地面电视)和有线用户接入,已开始实现业务收入。和宗教部合作的佛教频道正式开播,关于无线频点的转让已获的邮电部的通过,现等待柬方股东巴戎的授权签字,金界酒店的数字化改造完成,由公司全包其酒店和赌场的所有电视网工程,开拓柬埔寨新的酒店服务模式。

2、湖北荆州项目

公司根据产业转移的规划积极推动湖北荆州工业园区的建设,截至2015年9月底,厂房、办公楼及配套的配电房和水泵房等工程已竣工,综合楼主体结构已封顶,室外市政地下管网铺设全部完成,道路及场地的砼浇筑工程量完成大半;一期工程的装修设计已经完成,装修工程正在进行。生产方面,公司租用了过渡性临时生产厂房,目前拥有装配生产线2条、SMT生产线2条、DIP生产线2条、AI生产线3条。员工约300人,生产产品主要为高清机顶盒,出货量约为20万台/月。

3、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4年1月15日公司2014年**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复牌公告》(2013-090)、《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087)。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已显著低于原审议通过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为满足公司转型发展需要,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公司2014年8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9月4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原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之“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内容进行调整,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根据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7.97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315.82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辽宁省DVB+OTT电视互联网业务投资项目”。

2014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详见2014年10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066号公告。

鉴于袁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袁华先生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期间发生了股票减持行为,袁明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受到《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相关规定的制约限制。基于上述情况,为了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袁明先生出具了书面承诺,袁明先生承诺将不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袁明先生承诺放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6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7月13日召开的2015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袁明先生签署@股份认<褐罩剐锧的议案>返纫榘福喙匾榘改谌菹昙?015年6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修订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7.97元/股的发行价格向不超过9名(含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315.82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辽宁省DVB+OTT电视互联网业务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批复的文件,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中期票据

2013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3年6月7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中期票据,详见2013��6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40号以及2013-044号公告。

2013年11月底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3]MTN33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获准注册额度为5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首期发行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详见2013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2013-080)。

公司原定于2014年1月进行首期发行,但由于市场资金价格居高不下,公司向交易商协会撤销并申请延期至2014年3月4日挂牌发行,但债券市场出现了超日债违约事件,引发债市剧烈震动,一、二级市场均受到影响,投资者放弃认购,市场利率比同期水平飙升,多家企业推迟或取消原定的短融或中票发行计划,公司也不能幸免,只能再一次撤销了发行。公司获准注册的中期票据有效期至2015年11月底,目前考虑到发行效率和市场利率的因素,公司未对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有进一步推动。

5、公司更名事宜

2014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4月15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由于未来公司将持续发展电视互联网业务,公司原名称“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不能确切体现公司进军电视互联网的战略发展布局,为更清晰地传达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深圳市同洲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相应的英文名称由原“Shenzhen Coship Electronics Co.,Ltd.”拟变更为“Shenzhen Coship Internet Technology Co.,Ltd”。

由于公司更名涉及公司资产处置、在途项目申报、进出口关务等诸多事宜的影响,相关各部门的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因此,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更名。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9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概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同洲”)向江苏银行南通跃龙科技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

(二)审议程序

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15日,注册地址:南通市新胜路188号;法定代表人:袁团柱;注册资本:29000万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智能电视机,移动电话机和无线数据终端,数字电视机顶盒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南通同洲实现营业收入84379.73万元,利润总额18.19万元,净利润75.75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通同洲总资产84685.57万元,总负债56660.75万元,净资产28024.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91%。2015年1-9月南通同洲实现营业收入43481.93万元,利润总额13.64万元,净利润10.59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南通同洲总资产58220.21万元,总负债30184.80万元,净资产28035.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8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实际经营所需,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的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13,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35%。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9,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对参股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4,80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69%。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9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一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9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补充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董事长袁明先生、董事陈友先生因公出差采用通讯表决,董事叶欣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袁明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吴远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实际经营所需,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的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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