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政务环境不断改善

分享到:
69
下一篇 >

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及各部门、各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简政放权、规范涉企收费的管理政策,通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组织政策宣传周、印发《政策解答》等系列活动,优化了发展环境,推动了惠企政策的落实。调查显示,我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政务环境正在逐步得到改善。各地政府非常重视长效机制建设,目前已有20个省市出台了企业权益保护相关条例,22个省市建立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本报今日刊登部分省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进展情况,以飨读者。

山西:规范和取消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山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编制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在官方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发生变化的执行收费项目政策包括:取消、停征、名称和执收单位变更等。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收费项目政策调整后,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及时更新收费项目目录相关内容,并向社会公布了联系电话。目前,山西省涉企收费项目共109项,其中省定项目12项。

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山西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规范和取消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浙江:公布2014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省级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执收行为,提升政府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浙江省于2014年8月20日印发通知,公布《浙江省2014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列明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等9大类共计216个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43项(涉企收费70项),政府性基金14项。

《目录》中所列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为浙江省截至2014年6月30日符合《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的,2014年6月30日之后新增、取消或者调整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浙江省范围内执收的资金全额直接上缴中央政府的非税收入项目未被列入本目录内。同时,通知要求各级地市公布本地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必须在省级目录范围内,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浙江省于2014年9月15日出台《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一般不收费的普适性、与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和与审批制度改革和权限下放相一致的3个原则,免征涉及质监和国土部门的9项收费项目,逐步转出涉及卫生、文化和交通部门的16项检验检测等事务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保留了11项资源补偿类和惩罚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实施意见》要求,免征行政管理类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浙江省还按照国家及省级相关文件要求,稳步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转企改制工作,对转经营服务性收费提出具体步骤、方案和计划,*迟于2020年前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重庆:“四个结合”推进企业减负

重庆市将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同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清理和建立健全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确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全方位同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开展。

一是结合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编制实施三个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对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分别形成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纳入政务公开范畴,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未由市场调节价格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企业有权拒绝,并可向政府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同时进一步研究减少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涉企收费标准和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收费差别政策。

二是结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依法清理,*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同时,公开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行政机关不得利用其对中介服务机构准入资格审批的权力进行指定服务。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纳入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管理。按照“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从严”的精神,重点取消与企业投资生产相关的非行政许可审批,消除审批管理的“灰色地带”,防止部门以“红头文件”任意设立行政审批,加重企业负担。

三是结合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涉企服务及收费。进一步规范向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安排财政资金项目,加强专项审计监督,清理行政机关向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授予行政管理职能,严禁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向企业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加快建立行业协会等级评估、中介组织信用评价等自律管理制度,促进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规范运行,实现优胜劣汰。

四是结合建立健全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围绕“给市场松绑、为企业减负、向基层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工商登记制度、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等改革,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及时落实支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举措。建立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制度,分批陆续公布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政策措施,形成常态化的公示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负担调查系统、价格举报管理系统、企业负担监督投诉网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等涉企投诉举报渠道和解决问题工作机制的作用,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形成政策措施的客观评价机制。

湖南:夯实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自2014年以来,湖南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从大局着眼,从基础做起,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

一是抓机构调整,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明确部署要求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全省范围内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由黄兰香副省长担任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今年,在原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将省农委、工商局、银监局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16个,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拓展。

二是抓协调督查,确保清费行动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印发后,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在领导小组积极推动下,今年,湖南省已先后取消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收费标准4项,取消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27项、降低收费标准21项,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0多亿元。11月开始,由省减负办、省政府督查室分别牵头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全省一盘棋,圆满完成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工作。

三是抓整章建制,确保投诉查处到位。湖南省将查处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典型案件,作为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来抓。设立湖南省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中心,全省14个市州、120多个县(市区)设立了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和通信地址。印发了《减轻企业负担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制定了机关内部《企业负担投诉举报处理程序》,确保企业负担投诉有门路、件件有回音。今年全省各级曝光并查处了一批涉企典型案件,如湘潭市文广新局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向市网吧协会交纳赞助费、新晃县政府采购中心向投标供应商违规收费、益阳市质监局稽查支队违规执法等。

四是抓宣传引导,确保氛围营造到位。10月16~24日,湖南省举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湖南日报》等媒体进行了专版宣传,长沙高新区举办了减轻企业负担现场咨询,邀请省社科院等研究机构对减负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各市、县结合实际累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00多场。组织编印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百问百答(2014)》等宣传资料,选择初创企业较为集中、科技含量较高的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收费减免、税收优惠、财政扶持、创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

黑龙江: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精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7月30日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38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清理规范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通知》中明确了以下五项主要任务:

一是自2014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道路运输牌证(单)工本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查费等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计量检定等4项收费标准,合并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经营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等2项政府性基金项目。

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停征和降低收费标准后,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停征和降低收费标准后,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变更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转经营服务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收费时使用税务发票,其收费收入不再缴入同级国库,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五是对公布取消、停征和降低标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收取,对违反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安徽: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精神,安徽省将以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为核心,在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同时进一步减少收费事项,规范收费行为,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涉企收费监管体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确定清单范围。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包括: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社会组织收费以及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

二是开展自查自清。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由省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开展自查自清。

三是确认收费项目。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进行集中审核,重点在取消、冻结、下放上下工夫。

四是确定收费标准。重新评估进入省级收费清单的收费标准,下调企业反映过高以及收费体量过大、实际服务成本较低的收费标准。

五是确定服务责任。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拟保留的收费事项,各单位要明确收费项目的服务内涵和服务标准,对只收费不服务或不按规定标准提供服务的,按乱收费查处。

六是确定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收费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

七是加强信息公开。经过审核确认的收费清单,要列明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进行公开。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收费就要承担相应服务和责任的要求,开展收费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擅自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福建:公布涉企两类收费清单目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福建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省减负办)、物价局、财政厅于10月22日正式公布《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以下简称《收费清单》)和《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政策清单》)。

《收费清单》和《政策清单》是福建省减负办联合物价局、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涉企收费项目和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后编制形成的,分别在物价局和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收费清单》编制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由国家和福建省制定出台的涉及全省企业直接负担的1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执收部门、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以及执行期限等内容,其中由国家制定的113项,由福建省制定的13项。《政策清单》编制了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优惠政策,包括取消收费项目48个、减免收费项目67个、降低收费标准27个。

同时规定,全省各地市县、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青海:开展专项清理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青海省政府从十个方面部署专项清理违规涉企收费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专项清理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违规收费。重点清理国家已经取消而有关部门仍收取的收费项目,规范收费类别,避免重复收费。

二是专项清理有关地区自行设立的违规收费。重点清理有关地区和园区自行设立的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政策的收费项目,诸如周边农牧区扶持发展基金、新农村建设基金等违规收费。

三是专项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重点治理针对企业反映的贷款类、结算纪律类、表外业务类、信息咨询类、资信调查类等“乱收费”项目,以及企业常年财务、并购重组、上市发债、资产证券化等顾问类业务收费被用来捆绑各类贷款现象。

四是专项治理公路不合理收费。按照既要治超,更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保证企业稳定生产的原则,落实降低企业公路运输成本的政策,已要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取消部分公路收费站点,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意见。

五是降低气象部门部分收费标准。降低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

六是专项治理行业协会不合理收费。重点治理行业协会针对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活动以及各种摊派和赞助等。

七是专项治理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重点治理与行政职能挂钩的各种中介服务收费,对省级批准的收费要降低收费标准,未批准的予以清理。

八是暂免征收部分行业原生矿产品资源补偿费。免征全省煤炭企业原生矿产品资源补偿费,对入驻黄金产业园的黄金生产企业实行先征后返原生矿产品资源补偿费。

九是缓(减)缴电力部门部分收费。在当前工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取消海西地区生产企业预交电费制度,对海西地区企业电费收取一定比例的承兑汇票;研究采取特殊阶段性措施,帮助部分企业解决基本电费负担过重问题,促进用电负荷增长。

十是降低铁路部门部分收费标准。降低企业货物装卸车延时费标准,允许企业自行组织装车,在交纳铁路运费时使用一定比例承兑汇票。对管内运输符合要求的产品和物资,在运费和装卸费方面给予下浮,对管外运输的大宗工业产品协调其他路局争取给予下浮;对一些零星产品通过零担运输方式采取上门收取服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本版文字由本报记者徐恒整理

你可能感兴趣: 业界新闻 国务院 黄金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