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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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咸阳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郭盟权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龙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交易标的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资产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评估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3、4、5项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18126万股)、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3537.5673万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斌律师、贺伟平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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