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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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0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咸阳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郭盟权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司云聪先生、张少文先生、独立董事王鲁平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牛新安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龙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14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斌律师、贺伟平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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