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TechCrunch网站报导,对于高通的垄断行为,各地竞争监管机构已陆续采取移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已针对高通的反竞争行为提出告诉,而加州法院也驳回了高通要求撤销告诉的动议。在此之前,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已对高通的垄断行为求处近10亿美元的罚金。
在新科技发展的过程中,为了确保互操作性与效率,产业组织通常会制定标准规范供业者遵循。当牵涉到标准必要**(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SEP)时,**持有者所提供的授权条件,需符合公平、合理、非歧视(FRAND)原则。
FRAND原则有意在产业发展与厂商利益间取得平衡,但具备SEP的厂商往往只顾及眼前的庞大利益,而无视FRAND原则所提出的义务。今日的高通便是这样一个例子。仅管已受到FTC、KFTC审查,高通仍不愿改变作法,甚至表示将在物联网市场重施故技。
高通已联合爱立信(Ericsson)、中兴通讯(ZTE)、Royal KPN等传统移动业者成立Avanci公司,负责将**授权给汽车、智能电表等物联网制造商。Avanci成员虽表示未来的授权金额将符合FRAND规范,但根据过往经验,这类承诺通常将很难兑现。
FTC与高通间的诉讼,将有机会解决长期以来不合理的授权问题,并为发展中的技术开启**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