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反垄断”将落地:或元旦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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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反垄断”三个字无疑是2014年中国经济的热点词汇之一。作为2014年反垄断的标志性事件,高通反垄断案将进入结案***。有消息称,结果不出意外元旦过后公布。

图源于网络

高通案迄今历时14个月。2013年11月份,发改委同时对高通中国北京和上海公司两个办公地点进行了突袭调查。此后几天,高通公司声明,发改委启动了对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发改委在发布会上透露,2009年就有两家美国企业举报了高通垄断,2013年国内外企业对高通垄断的举报明显集中,主要质疑高通利用无线通信标准的市场地位收取高价许可费,还有对高通“反授权协议”的质疑,按照协议,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公司必须给高通授权**。

2014年4月到12月,高通CEO连续七次到发改委交换意见并接受询问。此间,发改委与高通争执的*大问题有两个:一是不合理的收费模式,另一个是没收违法所得。大成律师事务所邓志松律师说,一旦认定高通垄断事实存在,高通将面临巨额罚款。

对于高通反垄断案结果,相信也是大多数人关注的热点。在致电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得到的回应是:“调查算是结束了,但何时公布并不知晓。”高通中国方面则直接拒绝了采访。而有消息称:反垄断调查结果不出意外元旦过后公布。

  高通或改变收费模式

言及高通12亿美元的罚金时,北京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魏士廪说,他当时参会时并没有明确高通罚款的金额,在罚款金额一栏留下空白,*后“意见稿”被发改委收回。

那么,12亿美元罚金从何而来?魏士廪解释说,罚款金额是执法部门自由裁量的惩罚措施。按照《反垄断法》规定,自由裁量的范围占商家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以上、10%以下,而高通2013年在中国有超过120亿美元的收入,罚款12亿美元并不超限。

另一争议的焦点是取消“反授权协议”。根据这项协议,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公司,必须将所持**授权给高通,且不得以此**向高通的任何客户征收**费,而高通超过总利润一半以上便来自于此。

因此,“直击**收费模式的调整才是要害。”魏士廪说,高通迟早会同意改变在中国市场收取**费的模式,毕竟这是它增长*快的市场,只是如何让步的问题。

新的问题是,高通惯于反授权协议的商业模式,不仅在中国市场受到挑战,在其他国家也遭遇类似事件,如近期美、欧再次展开对高通的调查。“这会引发更多国家的监管机构施加压力。”魏士廪说。

2014年,发改委集中扣响了反垄断扳机,液晶面板、白酒、奶粉等行业“中枪”,还有一批知名汽车巨头(如奔驰、奥迪等)成为反垄断调查对象,引发了****的关注。“车企、经销商、零部件企业甚至保险商都未能逃脱。”汽车业独立撰稿人钟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截至2014年9月,就反垄断而言,发改委查处的企业共计335家,外资33家。

事实上,中国的反垄断真正开战也就在近两三年。开始时,除商务部“被动”审查了大量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发改委并未大规模开展反垄断调查,直到2013年查处茅台、五粮液等案,发改委才开始发力。

  2015年将主攻行政垄断,业内:可能出击国企

今年是我国《反垄断法》诞生的第七个年头,反垄断又将剑指何方呢?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2015年工作重点时表示,下一步将向破除行政性垄断转移。业内人士认为,之前大部分反垄断执法集中在一些企业巨头身上,今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等将是调查的主要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表示,破除行政垄断,一方面可以对政府扭曲市场的行为做到一个约束,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此行动,打击那些借助政府的力量实施垄断行为的一些企业。

另外,反垄断执法是“双层次、三龙治水”的模式,也就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共同负责具体的反垄断执行工作。这种“多头执法”的模式有时会导致执法效率低下、成本增加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建议:可以改革反垄断机构体制,如果三机构不能合一,也应该制定统一规则,协调执法步调,消除监管套利缝隙,形成监管合力。

《工控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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