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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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5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纵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东方纵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纵横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强化现代企业制度,有效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决定进行股份制改造,由原股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纵横股份公司")。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15)第000604号《审计报告》,以2015年6月30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东方纵横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有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东方纵横股份公司。经审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东方纵横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48,448,219.03元,折股3000万元,其余净资产18,448,219.03元计入资本公积。

新设立的东方纵横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股本结构保持不变。东方纵横有限公司原有的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员工的劳动关系等均由新设的东方纵横股份公司承继。

公告表决情况: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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