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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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9日,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先生通知,截止2015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郑坚江先生自2015年6月30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为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先生计划自2015年6月30日**增持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增持)。(详见公司临2015-079及临2015-083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前,郑坚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28,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95,750,000股的19.09%。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45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63%,郑坚江及其控制的奥克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678,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2%。

2015年6月30日至12月29日,郑坚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6,786,73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566%,未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036,73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8,598,250股的19.61%。郑坚江及其控制的奥克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685,03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5%。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坚江先生在本次增持期间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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