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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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0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日上午10: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议案》;

杜坤勇先生由于工作变动,近日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之职。董事会对杜坤勇先生在任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长助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杨晓飞先生、韩铭扬先生为董事长助理(个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韩铭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严一丹女士(个人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杜坤勇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杨晓飞先生为董事长助理,韩铭扬先生为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管的辞职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高管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附件:简历

杨晓飞先生,56岁,工学、法学双硕士学历,**工程师、中级会计师,曾任东风易进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重庆超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韩铭扬先生,43岁,本科学历,曾任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宁波华翔证券事务部。2006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严一丹女士,29岁,本科学历,曾任职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宁波华翔证券事务部。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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