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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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晓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良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丹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263,950,392.51 7,071,122,966.91 1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164,655,950.24 3,400,646,139.11 22.47%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52,192,456.08 -3.57% 6,074,875,585.82 1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8,831,149.59 88.92% 446,503,408.36 8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33,381,724.03 91.64% 416,338,355.04 72.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09,969,539.73 -55.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85.71% 0.84 82.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85.71% 0.84 82.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7% 2.47% 11.83% 4.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753,872.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455,473.2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639,730.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26,816.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53,055.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57,784.89
合计 30,165,053.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3,036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周晓峰 境内自然人 16.97% 89,936,799 67,452,599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75% 35,784,862 0 质押 35,000,000
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1% 29,202,719 0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21% 16,999,745 0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71% 14,354,638 0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48% 13,143,883 0
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47% 13,101,300 0
景顺长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景顺长城基金公司股票型组合资产 其他 1.64% 8,677,887 0
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8% 6,801,181 0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其他 1.21% 6,426,146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784,862 人民币普通股 35,784,862
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29,202,719 人民币普通股 29,202,719
周晓峰 22,484,200 人民币普通股 22,484,200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999,745 人民币普通股 16,999,745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4,354,638 人民币普通股 14,354,638
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143,883 人民币普通股 13,143,883
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3,10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3,101,300
景顺长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景顺长城基金公司股票型组合资产 8,677,887 人民币普通股 8,677,887
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01,181 人民币普通股 6,801,181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6,426,146 人民币普通股 6,426,14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周晓峰先生的关联法人,对其他前十名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预付账款 121,783,258.87 288,997,031.76 137.30% 主要系本期获得较多的新订单,预付模具款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926,184,827.88 1,434,941,335.90 54.93% 本期持有富奥公司的股份股价上升所致
在建工程 215,330,578.53 356,424,672.95 65.52% 本期子公司新增待安装设备所致
应付票据 226,800,662.22 318,302,056.05 40.34% 本期系期末开具票据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30,000,000.00 7,500,000.00 -75% 本期系子公司支付股利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1,918,981.85 297,335,962.76 63.44% 本期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相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资本公积 1,079,133,341.41 1,461,084,095.97 35.39% 本期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112,022.28 19,500,017.80 44.16% 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相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9,754,110.64 26,671,706.19 -63.43% 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 41,443,190.05 15,778,644.22 162.65% 本期系收到政府补贴所致
所得税费用 109,360,162.14 64,379,244.21 69.87% 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较上期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晓峰、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宁波华翔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将在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005年09月20日 长期 严格履行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周晓峰、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05年04月08日 长期 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70.00% 10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58,340.97 68,636.44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4,318.2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1、配套车型的热销和新客户带来的新订单,促进公司业绩实现较快增长。2、随着整合工作的有序推进,德国子公司经营情况得到进一步改善。3、近2年公司积极推行“精益化生产”,“机械臂”等自动化设备大量装备、生产流程的优化,使公司运行效率得以提升,净利润率得到提高。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000030)18,040.63万股,占其公司总股本的13.8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晓峰

2014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4-04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10:3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举手给合通讯的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修改章程中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请见附件“章程修改条款对比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沈阳华翔”增加资本投入的议案》

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华翔”)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宝马等主机厂提供内饰类配套产品。

根据已获订单的量产计划,以及主要客户——宝马对厂房、设备、物流、研发等方面的升级要求,未来几年,沈阳华翔需要加大投资,为增强该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确立宝马作为宁波华翔核心客户的地位,本次会议同意增加对“沈阳华翔”的资本投入,其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全部由本公司以现金投入。会议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增资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将单独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德国等子公司以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Trim德国公司和Trim美国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近日因业务发展的需要,Trim德国公司拟以“应收账款+存货”质押,向德商银行申请为期1年(每年审核通过后自动展期),金额为1,000万欧元的银行授信;Trim美国公司以“应收账款+成品库存”质押向美国富国银行申请为期1年(每年审核通过后自动展期)金额为700万美元的银行授信。

本次会议同意上述事项。依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华翔(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称“华翔新加坡”),注册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

华翔新加坡设立后将以不超过43,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出资,与日本井上株式会社(以下称“日本井上”)或其下属子公司和台湾建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台湾建上”)三方成立合资公司——井上华翔(新加坡)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称“井上华翔新加坡”),日本井上和台湾建上分别以所持“东莞井上建上”、“井上华光”等公司的股权和部分现金作为出资。华翔新加坡、日本井上和台湾建上分别占总出资的50%、30%和20%。

井上华翔新加坡设立后,将以不超过43,000万元人民币现金收购“宁波井上华翔”、“宁波华翔饰件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权和日本井上部分子公司股权,井上华翔新加坡将整合三方股东相关业务,优势互补、提升产品竞争力,共同致力于拓展亚太市场汽车零部件业务,特别是东南亚市场。

本次出资不使用募集资金,不够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依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将单独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日本井上等在新加坡设立合资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

前述议案中华翔新加坡设立以后,将与日本井上、建上工业成立合资公司,华翔新加坡将以现金出资,在井上华翔新加坡中占50%的股份。

之后井上华翔新加坡将出资不超过43,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宁波井上华翔”、“宁波华翔饰件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权,整合三方股东相关业务。为及时完成相关法律手续,提高效率,本次会议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交易金额不超过43,000万元人民币前提下,与日本井上、台湾建上完成设立井上华翔新加坡公司,购买“宁波井上华翔”、“宁波华翔饰件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在象山西周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五、六项议案。会议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附件:

章程修改条款对比表

序号 原条款 拟修改条款
1 **百一十一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副董事长1名”。
2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即不足6人时;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即不足4人时;

3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低持股比例限制。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4-04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在上海浦东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4-04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子公司和在新加坡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沈阳华翔”增加资本投入的议案》和《关于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A:对全资子公司——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称“沈阳华翔”)增加资本投入,将其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全部由宁波华翔以现金投入。

B: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华翔(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称“华翔新加坡”),注册资金以现金投入,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

华翔新加坡设立后将以不超过43,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出资,与日本井上株式会社(以下称“日本井上”)或其下属子公司和台湾建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台湾建上”)三方成立合资公司——井上华翔(新加坡)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称“井上华翔新加坡”),日本井上和台湾建上分别以所持“东莞井上建上”、“井上华光”等公司的股权和部分现金作为出资。华翔新加坡、日本井上和台湾建上分别占总出资的50%、30%和20%。

井上华翔新加坡设立后,将以不超过43,000万元人民币现金收购“宁波井上华翔”、“宁波华翔饰件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权和日本井上部分子公司股权,井上华翔新加坡将整合三方股东相关业务,优势互补、提升产品竞争力,共同致力于拓展亚太市场汽车零部件业务,特别是东南亚市场。

2、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沈阳华翔”增加资本投入的议案》和《关于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主体介绍

1、日本井上株式会社,是一家致力于开发、研究并生产发泡材料,塑料橡胶和复合新材料的公司。其产品广泛应用到汽车、电子、化妆品、建筑材料等各个领域,在汽车零部件行业,是丰田等日系主机厂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2、建上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仪表板、内外饰件,外装涂装件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主要客户为裕隆日产,台湾本田等。

三、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 沈阳华翔增资事项 设立新加坡合资公司事项
1 名称 沈阳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华翔(新加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 井上华翔(新加坡)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2 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新加坡 新加坡
3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不超过45000万元 未定
4 经营范围 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 投资 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1、沈阳华翔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产品为宝马公司提供配套。随着对其销售不断增加,宝马已成为宁波华翔继“南北大众”之后的**大核心客户。本次对沈阳华翔的增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为宝马公司提供**的配套产品和服务。预计未来几年,沈阳华翔将成为本公司另一个主要为宝马提供内饰类配套产品的生产基地。本次增资沈阳华翔,将进一步确立宝马为本公司核心客户的地位,为完善客户结构打下良好的基础。本次出资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不使用募集资金。

2、日本井上公司与宁波华翔合资设立的“宁波井上华翔”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给股东带来较好的回报,中外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合作愉快,优势互补,一直希望加深合作、加大合作范围。本次在新加坡设立合资公司正是基于这个想法,新合资公司将整合股东三方在汽车内饰件领域的相关资源,将市场从中国国内拓展至东南亚、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合资公司将择机在境���资本市场上市。

五、存在的风险

行业的特点使得宁波华翔子公司数量众多,随着各子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增加,将不断地对我们的运营管理形成挑战。

井上华翔(新加坡)将是宁波华翔又一家设在境外的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较国内企业难度更大。

由于宁波华翔的德国、美国公司已运营多年,积累了一定的境外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我们将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包括子公司预算、财务、投资等),做好内控和信息化工作,努力降低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4-04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2014年1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15:00至2014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凡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日本井上等在新加坡设立合资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1需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3日、2014年11月14日,每日8:30—11:00、13:30—16:00;2014年11月17日8:30—11:00、13:30—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白杨路1160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严一丹;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48;投票简称均为:华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00
2 《关于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0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日本井上等在新加坡设立合资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 3.00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服务密码在申报5分钟后将成功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15:00至2014年11月17日15:0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2 《关于出资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日本井上等在新加坡设立合资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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