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再回应被告事件:如果败诉将上视频网站对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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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下午消息,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今日就被告事件再发微博,罗永浩称,如果胜诉就既往不咎当没发生过,如果败诉,将请原告上视频网站对谈。

罗永浩是在评论网友关于“是否会进一步追究原告责任”问题时发表的回应。

网友@lee的问:如果你胜诉了你会追究这个“粉”的责任吗?如果败诉了你打算如何处理?

罗永浩于是回应称:他的诉求在道理上都是不成立的,我们胜诉了我就当它没发生过;如果我们败诉了,我会请他上视频网站对谈,我不是西门子的CEO,不会端着,不会回避问题,也不会在媒体误导舆论的情况下坐视不理。

此前,诉讼案发生后,王思聪还评论称:老罗:情怀足够可以自动解锁bootloader。

随后罗永浩转发了王思聪微博,并回应道:“1。测试版的某些设计在正式版中改了。2。我们预装的第三方软件可卸载(我们也许是**个这么做的良心企业)但系统级软件为基础功能完整不能卸。3。我在微博上说过做bootloader,但技术部门因**考虑否决了,我代表我自己道歉。4。祝普思投资,万达集团,熊猫TV发展顺利。”

实际上,在“罗粉”状告锤子科技一案中,自称“罗粉”的原告在诉状书中表示,自己作为多年“罗粉”,在罗永浩高调进军手机行业后,出于对锤子手机的期待和关注,于2014年10月30日通过天猫锤子科技旗舰店购买了一台“Smartisan T1”,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与罗永浩和锤子科技之前ROM发布会上宣讲的并不相符,主要涉及4个明确承诺的功能未实现。

该原告涉及的“明确承诺未实现”的功能有:1)并不是所有预装的App都可以删除;2)缺乏“语音助手”的功能;3)缺少电源键自动解锁的功能;4)没有依照微博承诺过的提供解锁root的 boot loader。

在原告诉状书中,自称“罗粉”的原告请求确认锤子科技在销售“锤子手机”过程中存在欺诈,并退回货款2480元以及7440元;还请求法院判令锤子科技就“不符宣传”之处进行公开说明;支付原告为本案支出的4000元律师费,以及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目前,该案已经在深圳市南山区进行了审判,但未当庭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上视频网站直播对谈是罗永浩比较认可的方式,此前围绕王自如的手机测评,罗永浩曾和王自如约战优酷进行了对谈。更早之前,因为和方舟子的口水仗,罗永浩也多次邀约方舟子上视频网站直播对谈,但方舟子未应约。(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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