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白名单成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利器

分享到:
104
下一篇 >

据媒体报道,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正在酝酿制定《互联网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与认证标准》。《标准》有望成为国内**互联网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与认证的“***”标准,而每个P2P平台评级情况也可在“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查询系统”中获取,因此,这个系统被媒体称为P2P平台“白名单”系统。该系统将于2016年1月正式为社会提供服务。

应该说,“白名单”系统面世和即将投入运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目前国内P2P平台实质处于一种野蛮生长状态。据统计,2015年11月底,跑路P2P平台已创纪录地达到了1079家,涉及总金额相当惊人,这种乱象使得在“资产配置荒”中积极寻觅理想回报标的的广大投资者很受伤。导致P2P问题平台层出不穷的原因,根子在于信息不对称和P2P平台运行信息透明度不高,投资者在信息不透明情况下受高利诱惑冒险进入,有如“盲人瞎马”,风险很大。此时“白名单”系统及时推出,无疑对引导P2P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政府监管部门可谓花了不少心思,相继出台了系列监管政策,比较**完善的要属今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但对P2P平台来说,《指导意见》仍显乏力,没有触及P2P监管根本。针对P2P平台中的问题,有不少人提出对P2P平台实行“黑名单”制度,这个建议虽好,但实施起来困难不少,因为P2P平台数量庞大,“黑名单”不方便广大投资者掌握,难以改变P2P问题丛生的现实。

“白名单”是相对“黑名单”设计的,其监管精髓在于对目前国内已有P2P平台按预先设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平台综合成交量、平均综合收益率、人均借款额、资产健康指数、资金弹性指数、资本实力成长指数、从业人员、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等信息真实性进行调查鉴证和**筛选,**步先过滤掉那些恶意诈骗P2P平台,使经营规范、风险可控的高质量P2P平台进入“白名单”系统,实现了少而精式管理。白名单可有效提高P2P平台运行透明度,既方便监管部门监管,更能方便广大民众投资决策。

令人欣慰的是,“白名单”绝非泛泛意义上的名单系统,它设定了三大严格评级标准、两大体系和独立第三方信息披露两大关键点,即信用评级与认证标准,企业信息披露标准,从业人员信息披露标准(含**从业人员数据库);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风险防控发布体系,这在P2P平台监管上可谓****。尤其是第三方信息披露,客观呈现互联网金融企业真实信息,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放在**位,并真正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使列入“白名单”的P2P平台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一般来说,诚信守信、经营规范的P2P平台乐于披露更多的信息,这样,就会形成一种信息透明和规范经营的良性循环,推动P2P平台生态局面形成。

当然,任何一项监管机制出台都有其局限性,不可能百利而无一害,目前“白名单”系统也还存在不少缺陷:一方面,对原来经营不规范、后来管理完善的P2P平台以及新诞生的P2P平台可能存在不公正问题,其发展会受到一定遏制。另一方面,“白名单”系统其实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制定的这个《标准》,如果没有其他监管部门积极参与和配合,力量显得过于单薄,势必孤掌难鸣,系统运行起来可能会遇到不少阻力,其发挥监管作用也会被大打折扣。再一方面,对“白名单”系统运行缺乏再监管部门,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容易受到当地P2P机构利益诱惑,对一些不符合进入“白名单”系统标准的P2P平台网开一面,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这个名单系统就有沦落为一种摆设的风险。

因此,要确保“白名单”系统正常运行,并真正有效发挥监管P2P平台作用,还须对名单系统不断补充完善;同时建立好部门协作框架,引入再监管机构,这样,“白名单”系统才能有效地发挥监管作用。

(作者为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你可能感兴趣: 业界新闻 互联网 金融 商务部 首页推荐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