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受廉江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廉江市环境保护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FEGD-CT13469 ) 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列全部货物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 2013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13 年 11 月 22 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 项目 编号: FEGD-CT13469
二、采购 项目 名称: 廉江市环境保护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659 , 956.00 元
四、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质保期 |
*高限价 |
廉江市环境保护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1 批 |
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交付 |
一年 |
人民币¥ 659 , 956.00 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伍万玖仟玖佰伍拾陆元) |
六、合格的投标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备《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 出具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 智能微尘 / 大气采样器、全自动烟气烟尘测定仪(油烟测定)、烟气采样器流量校准仪、发光**毒性检测仪、便携式 PID 检测仪配甲醛, VOC ,氯气传感器、台式 pH 、电导率仪、便携式溶解氧 ) 的制造商(或总代理)供货确认函;
4 、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
4 、法人代表本人携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本单位为其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 2013 年 8 月至 10 月)到场购买标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
5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
招标文件售价为 ¥ 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 (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 2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保留将相关情况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利。)
八、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查阅方式
1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
2 )招标文件查阅方式:招标文件可在下述地址查阅( 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gdgpo.com )
湛江市政府采购网( http://zhanjiang.gdgpo.gov.com )
九、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 31 号综合楼 12 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3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2013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3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三、 本项目 采购 人、监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 采购人名称:廉江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b.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 31 号综合楼 12 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邮编: 52403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二 O 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