祺景光电起诉飞利浦 要求返还6284万采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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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三板公司祺景光电(831240)认为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所供灯具质量存在质量瑕疵,遂向飞利浦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其全部采购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6283.72万元采购款。

早在2016年7月8日,祺景光电收到飞利浦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的《应诉通知书》,飞利浦以祺景光电违反《专用商业条款》(用于飞利浦系统服务合作伙伴渠道产品的经销)(2015年)、《债务偿还协议》、《付款承诺书》的相关内容,逾期支付货款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祺景光电支付货款1296.76万元及逾期违约金。

祺景光电在上述《公告》中回应,经研究后,认为飞利浦的诉讼请求不充分,不客观,有意回避欠款缘由。祺景光电针对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高度重视,并已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必要时祺景光电将对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起反诉。

2014年-2016年度,祺景光电向许昌市及下辖各区、县提供EMC能源管理方案,飞利浦系此次EMC能源管理方案**指定品牌。据悉,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已有2917盏路灯出现了质量问题,损坏灯具数量还在不断攀升。

祺景光电表示,飞利浦所供灯具质量严重影响本公司EMC能源管理后期维护及管理。此外,由于原告祺景光电与被告飞利浦在2016年7月有宗买卖合同纠纷,故2016年7月后及2017年1-3月,公司要求飞利浦理赔,飞利浦种种推诿、懈怠,给公司以及用能单位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月17日,祺景光电起诉飞利浦,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与飞利浦全部采购合同;请求飞利浦返还己支付的采购款6283.72万元。目前本案已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

据悉,飞利浦系祺景光电2016年度主要供应商之一,2016年度采购金额达86万元,占总数的8.36%。

据资料显示,祺景光电于2014年10月31日正式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主要从事LED照明产品合同能源管理、城市照明工程的项目、中央新风系统产品。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46.06万元,同比上涨92.31%;净利润为1051.36万元,同比上涨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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