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企业获得“人才自主认定权”必须是注册地址在晋江,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且当年度在全市纳税额达1亿元以上或在所属传统产业(纺织服装、制鞋、建材陶瓷、食品饮料、纸制品及包装印刷)纳税额前两位,以及纳税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新兴产业(智能装备及机械制造、汽车制造及零部件、新材料、海洋生物、光伏电子、集成电路和石墨烯)民营企业。记者了解到,根据2016年民营企业纳税名单,目前晋江符合条件的企业共19家。
《规定》明确,享受认定奖励的人才必须是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或技能人才(不包括企业法人、主要股东),同时与晋江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上年度连续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且每年在晋江企业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9个月。
此外,企业自主认定的人才分为一、二、三类,实行“一年度一认定一奖励”。奖励名额按照企业上年度纳税额10亿元以上、3亿元—10亿元、1亿元—3亿元(或传统产业纳税额前两位以及新兴产业纳税额5000万元以上)分为一、二、三档,分别给予每家企业每年12人、9人、6人的奖励名额,分类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工作津贴。已享受晋江市其他**人才奖励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