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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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5-012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 04 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紧急临时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0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参加现场会议董事5人,其余2名董事进行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全体**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何宁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原资产已经置出公司(包括募集资金投产项目及超募资金投产项目);前期募集资金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为了增加报告的准确性及延续性,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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