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照明成下一个“政策红利”,五年内年均推广LED照明产品40万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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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LED照明的政策利好或将在“十三五”期间持续发酵。

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十三五”时期,绿色照明工程紧紧围绕“内涵促降”的工作主线,坚持“突出重点、高效利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广一批LED高效照明产品,实施一批智能照明示范工程,创建一批智能照明先行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等领域的室内照明,公园、博物馆等领域的功能照明,学校、医院等领域的公共照明全部采用LED高效照明产品。

在“十二五”时期试点推广基础上,“十三五”时期进一步扩大成果、拓展领域。基本实现工业、旅游领域LED全覆盖。大力推进在教育、卫生、商业、文化、交通等领域,物业、公建、市政道路、地下通道等重点区域示范应用。

五年推广LED高效光源150万只。

在本市***物馆(展览馆)、千所学校(图书馆)、千个停车场(地下车库、停车楼)等民生场所,组织实施博物馆、图书馆、停车场智能照明示范工程。针对展览照明、公共照明、车位照明进行智能照明试点、示范,推广博物馆射灯、公共区域感应灯、车位智能照明灯等LED高效照明产品(系统)50万只。

智能照明系统将为使用者提供数据传输、人员定位、语音播报等信息功能,为管理者提供人流、安防、数据统计等管理功能。通过开展示范工程,推进“互联网+智能照明”,建设节能、**、智能的博物馆、图书馆、停车库。

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照明示范改造为**,以北京城市副中心、2022年***场馆区、新机场、新首钢**产业综合服务区为重点,推进全市市级工业园、高校、医院的智能照明升级改造工程,重点推广智能路灯控制系统,首批推广2万套。

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机构的优势,研究编制“北京市低碳园区(校区)智能照明标准”“停车场LED照明及LIFI智能泊车系统标准”、“LED智能路灯技术标准”等一批LED照明相关标准。通过标准**、工程示范、宣传推广等工作实践,逐步形成北京特色的绿色照明成熟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十三五”时期绿色照明工程的实施采取“广而告之、公开征集、双向选择、不限领域”的推广方式。供货企业通过公开招标产生,中标的供货企业做为推广主体,需求用户与供货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发挥市、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作用,宣传、引导用能单位采用高效照明产品。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委托,作为“十三五”时期绿色照明工程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机构编制技术要求、标准,推进LED协同技术**等。组织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2016-2020年,年均推广LED高效照明产品40万只以上。

具体年度工作时序如下:

2016年推广40万只,基本完成工业、旅游领域室内公共照明LED全覆盖。启动停车场智能照明试点,推广车道感应灯、车位感应灯等LED智能产品,示范安装停车场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开展试点效果后评估。鼓励LED推广企业与智能停车APP公司合作,推进更大范围的LED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应用。

2017-2018年,在全市商业、旅游、物业等领域**推广地下车库、停车楼智能LED照明及管理控制系统,基本完成地下车库、停车楼照明智能改造。启动博物馆、图书馆智能照明示范工程,试点开展远郊区道路、农村路灯及城市地下通道LED灯等高效照明产品推广。

2019年和2020年**推进市级产业园区、校园、医院智能照明升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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