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控系统信息**防护能力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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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防护能力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评估管理组织、评估机构和人员要求、评估工具要求、评估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工业企业开展的工控**防护能力评估活动进行了规范。本办法将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办法》的编制以我国两化融合发展时期工控**保障需求和工控**防护工作推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结合工控**防护能力评估工作实际,以规范针对工业企业开展的工控**防护能力评估活动为重点,加强工控**防护能力评估机构、人员和工具管理,明确工控**防护能力评估工作程序。

《办法》指出,评估机构应符合具备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不少于25名工控**防护能力评估专职人员,拥有工控**防护能力评估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同时,还应建立并有效运行评估工作体系,完善评估监督和责任机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构,予以撤销评估委托。评估人员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所在评估机构确定的工作程序和作业指导从事评估活动,并遵守保密规定。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工具应符合相关可靠性和**性要求,需通过评估工作组委托的***质检机构的检测和校验。《办法》制定了工控**防护能力评估工作程序,包括受理评估申请、组建评估技术队伍、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场评估情况反馈、企业自行整改、开展复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细化了各阶段工作要求。 (耀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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