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圣荷西地方法院联邦法官Paul Grewal裁定,由于原本希望导向Google、甲骨文于庭外达成和解破局,因此预计将在今年5月就双方争议部分重新审议。
在此之前,甲骨文认定Google藉Java技术设计的Android作业系统带动行动广告、软体市集营收,其累积营收高达310亿美元,扣除相关成本所得利润更高达220亿美元,强调Google在影响甲骨文持有Java技术**之下取得明显利益。不过,Google后续提出以约300万美元金额作为损害赔偿,同时也愿意提拨Android约1%收益,但甲骨文认为实际金额过低而拒绝此项和解协议。
甲骨文与Google兴起诉讼已经持续多年,甲骨文认为Google在未取得授权情况下将Java技术**应用在Android作业系统,因此认为Google应就技术授权部分支付费用,但Google认为甲骨文持有**部分已经不具效力,因此并不认为本身有侵权事实。不过,Google后续确定下一版Android作业系统将导入开放架构设计的OpenJDK开放工具,而不再沿用现有JAVA API内容。
不少看法认为,Google选择不再使用既有JAVA API内容,或许跟2010年起与甲骨文因JAVA相关技术**兴讼,以及JAVA近年来持续传出漏洞问题有关。而在稍早消息中,更指出Google计画导入苹果以开放架构提供使用的Swift程式语言,除了可避免内容设计再与甲骨文有所牵连,同时也能拉拢iOS平台***加入Android平台发展,并且维持本身开放架构立场。
北京时间 4 月 16 日早间消息,法庭文件显示,甲骨文诉谷歌 Android 系统侵权案未能在今年 5 月的重审开始前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 2012 年**提交给旧金山联邦法院,而陪审团对谷歌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存在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