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能照明诉某光源厂**侵权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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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week半导体照明网讯 LED光源行业门槛低,市场需求量大,国内LED光源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很多小企业甚至是手工作坊,除了不断采取价格战拼杀市场,还有一招就是抄袭**产品。

近日,从力能照明法务部负责人处了解到,力能起诉中山市某照明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古镇某照明电器厂的外观**侵权案(2016粤73民初1476号)终于落锤,力能照明已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和《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等文件。

在该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力能照明胜诉,被告中山市某照明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古镇某照明电器厂侵害力能照明“装饰盖(LED灯泡)”外观设计**(申请号ZL2.3)事实成立。法院判决被告单位中山市某照明有限公司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被告单位中山市古镇某照明电器厂赔偿原告力能照明相关经济损失,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产品、宣传资料和制造侵权产品的模具。上述判决结果已于2017年3月8日发生法律效力。

据了解,力能照明自2010年开始研发高品质LED光源,至今已成功开发4代LED蜡烛泡、球泡光源,产品覆盖3-9瓦各种功率,E14和E27灯头,非调光和调光等功能,产品已通过国家CQC认证和国家能效标识备案。力能照明创立至今,始终坚持原创设计,每年投入几百万的研发费用,已取得70多项实用新型和外观**。力能凭借过硬的产品和技术,通过加强与国内各大知名花灯厂家和经销商的交流合作,参加广交会和香港灯饰展等知名展会,各类光源产品远销国、内外市场。

力能照明法务部负责人表示,公司申请各项**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倡导良性竞争,推动LED行业发展。目前公司已搜集到市场上多家企业侵权的证据,已组建专业的法律顾问和知识产权顾问团队,公司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对各类侵权行为坚决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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