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WiFi不关数据,律师流量逃跑该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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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查询手机套餐流量还剩600多兆,晚上却发现已经欠费500元。因搞不清为什么10分钟跑了2000多兆流量。北京律师张新年将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告上法庭。该案本定于今天在东城法院开庭,由于交换证据不全,只进行了庭前谈话。

***网报道《半夜重复下载视频24次 北京律师告中国移动偷流量你更信谁?》、法制晚报报道《 律师告移动偷流量 庭前谈话》介绍了当时的情形,包括张新年律师和运营商的证据,让我们可以看到事情的全部过程(似乎双方也没有异议)。

7月22日凌晨(实际可能是12点以前),张新年律师照例关掉家里的WiFi去洗澡睡觉。

然后手机收到六条短信,前五条接收时间均是7月22日0时12分(张律师说这段时间一直在洗澡):

截至0时03分,已使用移动数据2024兆,套餐内流量剩余0.00兆;

截至0时04分,已使用移动数据2206.99兆,超出套餐外流量费用达5元;

截至0时04分,已使用移动数据2259.51兆,超出套餐外流量费用达30元;

截至0时12分,已使用移动数据2574.60兆,超出套餐外流量费用达100元。

另有一条短信内容为提示购买流量加油包。

1分钟后,收到第六条短信:截至7月22日0时9分,套餐外流量费用已达500元。

张新年称,7月21日上午他还曾查询过套餐流量,显示剩余611兆。

2016年1月16日下午,北京移动回应,称张新年的手机号码数据流量计费准确无误。工作人员称,核查发现2015年7月22日00:00:30至00:12:58间,该号码访问并重复下载某段较大视频,该视频大小为242MB,消耗流量2489MB。据日志统计分析,客户共重复下载同一视频达24次。至于短信问题,工作人员称,由于计费系统工作模式,每天凌晨0:00-0:10为备份时间,此期间不处理话单。备份结束后,开始同时处理前面累积的话单和实时话单,因此,提醒短信出现时间差。

正如我在《 回应用户流量偷跑,如何从60分到100分》中所说,既然已经立案,那就按法律程序走,这可能更有利保证各方的利益。不过信息已经比较完整了。我们不妨来一次“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用户不关手机数据服务,却关WiFi,是造成流量偷跑的主要原因,试想如果WiFi一直打开,这些流量可能都发生在WiFi上,不使用北京移动的数据网,也就不会形成流量和计费。

(因此,建议广大网民,这教训很深刻,在家千万不要关WiFi而不关数据业务)。

**,242MB,不算大视频,重复下载同一视频24次,消耗流量2489MB。应该是未能完整下载后自动反复下载造成的。该视频一定很火,服务器同时承受不了那么多下载。据张律师称为在朋友圈爆转的“周立波婚礼**曝光,明星大腕云集,赵本山都没座位!”的视频。

(从名字看就会很火,一次下载不成功就反复下载,很害人,这告诫我们,不要到人多的地方去,看视频也一样,尤其是拿流量在看时,反复下载受不了)

第三, 关于运营商短信提醒。短信出现延迟,甚至数条同时到,时间出现了反转,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因此运营商的流量提醒短信后通常会有“以xxx为准”的内容。媒体报道,北京移动工作人员称,由于计费系统工作模式,每天凌晨0:00-0:10为备份时间,此期间不处理话单。备份结束后,开始同时处理前面累积的话单和实时话单,因此,提醒短信会出现时间差,这也是合理的。但9分发出的短信,“套餐外流量费用已达500元”,而12分发出的短信,'超出套餐外流量费用达100元",如果这信息准确的话,这两个信息是矛盾的,运营商有一定的责任。

第四,据《法制晚报》,张新年透露,他已经就北京移动向媒体泄露其个人隐私,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提交2份查处申请,要求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而据《***》,张新年透露,其昨天下午接到的法院电话,称中国移动提出不公开审理的要求,原因系证据内容涉密。可知,中国移动方面还是注意保护隐私的。似乎不存在律师提出的违法行为。

回溯信息。1月18日北京晨报《 男子手机流量**狂跑2700兆 起诉运营商已立案》似乎是**信息源,**天被媒体转发引爆,从内容看,这是张律师向媒体提供的线索。北京移动10086**在19日20时发文《 对”谁动了手机流量”争议的公开回应》回应,此内容整体还算严谨,也未过多暴露张律师的过多信息,但这段内容在未开庭前公开化不妥,“至于投诉长时间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客户张先生通过服务**和微博投诉后,10086客户服务**曾先后四次与客户联系,解释计费机制,主动约客户见面核查问题。但客户表示不认可,只提出要求赠送6连号手机号码,导致双方未能就解决问题达成一致”,如果北京移动没有足够证据,会很被动。当然,如果北京移动拿出了证据,那该律师的行为就……了。

不多说了,还是赞成双方打官司,让法庭来判定各方的权益,至于律师泄露隐私的举报,北京通管局还是等法庭审判完后再说吧。

另:近期多次被问及手机靓号问题。我的观点:**,赞成靓号公开买卖。**,不允许靓号公开买卖,运营商通过预存话费和月*低消费的模式,工信部认可,但工商部门认为侵害用户的公平选择权,并以此约谈运营商,我支持运营商的做法。第三,靓号不能公开买卖,是导致第三方靓号交易市场和“权力寻租”灰色交易出现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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