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流通需要“弹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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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和煤炭等实物不一样,煤炭已经卖了几百年了,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和规则,而且实物是有排他性的。但大数据不一样,不同的人拿到不同的数据有不同的价值,我们要加速大数据的流通和交易,需要有大数据交易的规则。推动行业自律公约是方法之一。

目前的数据交易和流通的难题有几个:一是数据供给侧拿出数据进行交易有挑战,如何让金融、电信等机构放心拿出数据,现在缺乏明确的数据“红线”,没有数据“红线”,数据供给方就不愿意拿出数据担心风险。二是使用端也对数据来源、质量、风险等方面有担忧。三是平台方还没有找到更好的交易模式和商业模式,没有很好的方法来促进数据的供给侧和需求方活跃起来。

如何来定制大数据的“红线”?大数据是一个新兴领域,没有太多的经验积累,要想制定相应的“红线”需要多方联手,需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把大家的实践经验拿出来。去年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邀请数据流通上下游企业与相关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共同制订了《数据流通行业自律公约》,今年年初这个自律公约会有更新版本问世。

政府监管方面,建议采用“弹性管理”,边发展、边观察、边协调,让市场摸索不断积累经验,形成成熟的规则。

*近国家发改委批复由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承担单位,牵头建设大数据流通和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信通院也是建设的参与方之一,这个工程实验室会从几个维度来推进,一是实施“三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二是建设三个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实施“三个面向”协同**机构建设。四是面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智慧城市、数据开放、社会舆情、经济运行分析等一批大数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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