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LED照明产品抽检不合格率达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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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的LED照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8%。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互换性、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谐波电流、机械强度、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辐射电磁骚扰、防触电保护。

据了解,质检总局本次共抽查了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9个省(市)101家企业生产的101批次LED照明产品。经检验,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8%。

从企业规模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抽查总数的10.9%、17.8%、71.3%,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0.9%、83.3%、79.2%。

从抽查结果看,本次抽查有16家不合格企业分布在广东和浙江2省,这2个省的不合格企业数量占全部不合格企业总数的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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