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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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1月16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申请授信5000万元;其中贷款2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6000万元(银票敞口3000万元)。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铜陵分行申请融资贷款4900万元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铜陵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贷品种)人民币4900万元,期限12个月。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短期融资10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短期融资壹亿元,期限一年。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融资授信事宜,公司同时授权董事长王晓云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账、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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