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完善《条例》配套制度建设 努力营造无线电管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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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信委副主任 马锦跃

今年以来,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2017年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国无办〔2017〕2号)要求,以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为目标,在大力学习宣传《条例》的同时,更加注重《条例》的贯彻实施,尤其是在《条例》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果。

制定方案 **启动

按照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浙江省及时成立了宣贯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12月14日,浙江省印发了《条例》宣贯工作方案,明确了宣贯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架构、任务安排和具体要求,并制定了提高《条例》影响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宣传贯彻目标,**启动《条例》的宣贯工作。

为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2016年12月27日,召开了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会,传达工信部无管局《条例》解读培训班精神,集中学习《条例》内容,部署《条例》宣贯工作。2017年3月21日,举办了《条例》的宣传贯彻培训班,对《条例》各章节涉及的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设备管理、干扰查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重点内容分块进行了讲解和探讨。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条例》影响力。一是在2·13世界无线电日来临之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制作了《条例》公益宣传专题短片。结合《条例》对无线电频率管理、台站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制作了3分钟宣传短片,目前样片已经基本制作完成。三是结合实际工作,深入用户和群众开展宣传。利用台站年检、无线电监测、执法检查、考试保障的时机,深入管辖范围内主要用频设台用户单位开展宣讲工作,提高用户遵法守法意识。此外,浙江省各市无管局还深入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学校等的区域,通过发放宣传册、问答互动等形式,提高《条例》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完善配套 梳理改革

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条例》的新规定,组织开展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的梳理。《条例》作为无线电管理部门*重要的一项行政法规,对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有明确规定。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一是对照《条例》,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职权法定原则,迅速厘清了浙江省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终制定了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主动与交通、海洋渔业、海关、商务等相关部门沟通,明确了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并完成了相关工作的交接。目前,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经通过了省经信委、省编办的审核,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

根据《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及日常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开展了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修订工作。新《条例》细化完善了无线电管理的法律责任制度,对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有了大幅度的调整。新《条例》颁布实施后,制定详细的自由裁量基准是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工作开展的基本条件。参照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下发的《〈无线电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议研究报告》,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组织**考虑和衡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尽可能做到**、具体和可操作性。目前,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下一步将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基层一线执法机关及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终通过法制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

“*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省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举措。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一是将无线电管理四项行政许可事项首先纳入了**批“*多跑一次”清单;二是结合新《条例》内容,围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编写了《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对审批事项进行了程序优化和环节简化,对用户申请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的办理方式、所需材料清单、材料审查要求、办理期限等有了详细的说明,并将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三是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优化服务流程,**服务方式,实现了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全流程办理,推行许可文书邮寄送达的方式,基本在全省实现了办理无线电许可的“零上门”,做到了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另外,对照《条例》,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还开展了2015年版《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业务手册》修订工作,对无线电管理许可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受理、审查、送达等各环节进行了修改和细化,进一步规范了全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行为,推进了许可工作的标准化,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和依规执法能力。

继续宣贯 打持久战

下一步,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条例》宣贯效果。

一是将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按照宣贯方案要求,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保持宣传力度不放松,进一步提升《条例》的群众影响力,努力营造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二是将继续完善《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总结《条例》出台实施后无线电管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条例》新的规定,加快修改完善浙江省在频率管理、台站管理、设备管理、电波秩序维护等方面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将继续推进《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结合《条例》的实施和浙江省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广泛征集对《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改完善建议,研究提出符合浙江省实际的立法内容,积极配合省人大立法审核工作,争取《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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