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调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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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192743 来源: 广州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空调器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4706.3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已发布,并将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替代GB4706.32-2004,与之配合使用的国家标准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 第1部分:通用要求》)也已实施。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2年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4706.32-2012和GB4706.1-2005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GB4706.32-2012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GB4706.32-2012(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或者GB4706.32-2004(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3年5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送样进行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的检测。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迟于2014年5月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4年8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