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取消部分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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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03115 来源: 广州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认监委取消部分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2年8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2012年第117号公告,宣布自发布公告之日起,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这些产品包括部分电线电缆、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和汽车零部件。指定认证机构不再实施这些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获证企业应将已购买未使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退回标志发放管理机构,经核对后**退款。
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