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9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LVD和EMC指令等八项CE标志指令的改写版。这些指令编有新的法规编号,并与欧盟之前颁布的关于CE标志规则与责任(包含市场监管和合格评定)的第768/2008/EU号决定相一致。这是其中三个变更法规编号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