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丹麦发布政令(BEK nr 1113),禁止销售和进口含有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BP,且其将直接与皮肤或粘膜相接触的室内用产品。政令拟将于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政令排除了已被其他欧盟相关法律法规涵盖在内的有相关邻苯二甲酸盐禁令的产品类别。
相关详情可参考BEK nr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