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电子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分享
微信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开心网
豆瓣
会员服务
进取版
标准版
尊贵版
|
设为首页
|
收藏
|
导航
|
帮助
产品
资讯
请输入产品名称
JUKI贴片机
单极霍尔开关
pcb设备
全方位海绵
无感电容
电源供应
MDD72-16N1B-IXYS二极管
关注微信随身推
首页
电子商城
专题报道
资料中心
成功案例
词多 效果好 就选易搜宝!
广州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产品
|
公司简介
注册时间:
2012-04-24
联系人:
电话:
Email:
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目录
公司新闻
技术文章
资料下载
成功案例
人才招聘
荣誉证书
联系我们
产品目录
亚洲认证
澳洲认证
欧洲认证
美洲认证
国际体系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文章
>
技术文章
马来西亚将强制性认证产品增加至34种
马来西亚将强制性认证产品增加至34种
马来西亚的电子电器产业创建于
20
世纪
60
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电子电器产业已成为马来西亚*主要的出口创汇企业,
并被政府当做国民经济中*为重要的、优先发展的产业之一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
马来西亚《
1988
年海关令》规定了四类不同级别的限制进口。**类是
14
种禁止进口产品,**类是需要许可证的进口产品,主要涉及卫生、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领域,第三类是临时进口限制品,第四类是符合一定特别条件后方可进口的产品。其中电子电器产品属于第三类和第四类进口管制的范围,需要进行相关的认证才能进入马来西亚市场。
马来西亚电子电器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有两个:《电力供应法(
1990
)》(
Power Supply Act
(
1990
))和《电器设备批准条例
1994
》(
Approved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
Electricity Regulation
)
1994
),这两个法律都由能源委员会(
Energy Commission
)执行。前者针对电力供应规定了电力安装的许可和控制、配送电力设备的**以及保护人身**等方面的要求,后者则规定了任何制造商、进口商、展览商、销售商和广告商的电器产品必须保证符合标准要求,获得认可证书(
COA
),并加贴
SIRIM
标签
/
标志,否则就不能在马来西亚市场上销售。在
COA
期满前
14
天,电器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展览商和广告商必须提出对
COA
进行复审的申请。
根据《电器设备批准条例
1994
》的规定,进行强制性认证的电子电器产品共包括
31
大类,产品进行认证依据的标准主要是国家标准和等同采用的
IEC
标准,有的产品甚至直接使用
IEC
标准。
2012
年,能源委员会调整了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清单,强制性认证产品将从现有的
31
类增加至
34
类,新增加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将自
2013
年
1
月
1
日生效。下表列出了调整前后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清单。
上一篇:
约旦通报空调生态设计和电磁兼容两项技术法规草案
下一篇:
韩国拟就多媒体和家用无线充电设备修订两项EMC标准
若网站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通过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