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长久禁止10类不**的产品
财政部议会大臣大卫布拉德伯里说,根据新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澳大利亚长久禁止首批10种产品,包括类似儿童玩具的香烟打火机和“天灯”。 这些产品,*初是被临时禁止18个月,现在已经在所有州和地区长久禁止。 在这些禁令中,7种是由联邦、州和地区去年通过进程而确定的,以协调澳大利亚的产品**法规;3种是由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推荐进行长久禁止的。 “根据新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被长久禁止的产品包括类似儿童玩具的香烟打火机、含有超过1%的化学DEHP的儿童食品容器和玩具以及无人热气球或‘天灯’” “这些长久禁令将确保消费者,特别是儿童,远离那些可能会造成严重伤害的产品。” “若产品违反禁令,其供应商将被起诉并罚款*高110万美元,并要召回产品” 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于2011年1月1日生日。关于更多长久禁令和国家产品**系统的信息,请参见www.productsafety.gov.au。 被长久禁止的十种产品:1、含有超过1%DEHP的儿童产品 2、易燃蜡烛台 3、含有珠子的充气玩具、新奇产品和家具 4、小摩托车(Monkey Bikes) 5、新奇香烟(Puff Cigarettes) 6、不**设计的水池和温泉 7、天灯 8、类似玩具的新奇香烟打火机 9、Yo-Yo 水球 10、儿童艺术和工艺物品中未声明的刀具和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