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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和NRCan对除湿产品能效要求变更

EPA和NRCan对除湿产品能效要求变更
2012年9月3日,分支遍布全球的测试及认证服务机构CSA集团宣布,美国环保署 (EPA) 和加拿大自然资源部 (NRCan)已于近日发布了针对能源之星(Energy Star) 验证合格除湿器的新的性能标准,新要求将于2012年10月1日生效。自该日期起,所有贴有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必须满足新的3.0版本要求。
    制造商可以审查现有已符合能源之星验证要求的贴标产品列表,以决定要继续使用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型号,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持其使用能源之星标志的资格。2012年9月30日以后,未符合新的3.0版标准验证的产品将从美国能源之星和加拿大能源之星项目除名。并且,不符合新的3.0版要求的型号将从CSA的US Verification Record(Product Class 8821 81)除名。
    EPA和NRCan督促制造商从现在开始根据新的要求对产品进行认证,以确保在2012年10月1日之前完成。此外,EPA已通知 CB实验室(如CSA),在2012年6月1日之后停止根据旧版的要求(2.1版)对能源之星除湿器进行认证。2012年6月1日之后,CSA将仅根据3.0版本的要求对产品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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