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预警系统(RAPEX)对产自中国的“Philips”牌指示灯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葡萄牙,涉及的产品型号为GL-PH、69112/31/PH、LAC61AWWC。 此次召回产品为便携式指示灯,颜色为白色,尺寸为105 x 80 x105,生产日期是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间,产品编号中有数字6或7。通报的理由为指示灯内的电池可能会过热并着火,有引发火灾的危险。 目前该产品已自愿撤出市场并由生产商从消费者手中召回已售出的产品。 欧盟对中国产指示灯发出消费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