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零件加工成形及装插作业标准一、一般零件加工成型之作业标准1:一般零件加工成型可分为两部分:a零件本身之标准b 加工成型之作业标准二.件本身之标准1:零件本体裂痕破损,标示错误者,允收或拒收之准则:a. 零件本体洁净且没有可见之缺点(缺口裂痕)可接受。b. 零件本体或双板扭曲之破碎位于零件与接**接处,尚未露出零件之内部且不会扩大之危险,可接受。c. 零件本体或双极扭曲之破碎位于零件与接脚处露出零件内部者,不可接受。d. 零件标志清晰可见是*佳可接受的。e. 零件标志模糊可读出尚可接受的。f. 零件标志模糊不可读出的,不可接受。三.型之作业标准a 线材料加工时受伤,断线或绝缘皮膜压伤受损,作拒收b 线材料作焊锡处理时,以免绝缘皮膜受损,必须有0.8mm以上距离不吃锡。c 零件(电阻、电容、二极体、电感等)成型本体至弯脚的距离至少应预留1.6mm,弯曲半径至少0.8mmd 零件脚成型之刻伤,钳伤以不超截面面积20%,且不露铜者为允收,反之则拒收。e 零件脚变形歪曲或垂直重复成型时间的拒收。f 轻微之刻伤不露铜不超过截面之20%允收。虽超过截面面积之20%,但露铜时拒收。g 成型为直立式之零件应统一方向A二极体 B 电阻 电阻成型原则应由上往下读其阻值
h 晶体为类散热片组合时,应依照作业标准书加绝缘片、垫圈、散热膏等,不得任意更改,否则造成**或影响产品之可靠度,锁附螺丝之扭力应依据规定。四.特殊标准将依照制程规范等相关资料之所规定标准而执行。转载请注明出自( 六西格玛品质网 http://www.6sq.net),本贴地址:http://www.6sq.net/thread-6781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