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关于小型、强力磁铁的**性禁令
2012年8月29日,澳大利亚发布了关于小型、强力磁铁的临时性禁令(2012年第1号)(Australia Consumer Law(ACT)(Small ,high powered magnets)Interim Ban 2012(No 1))。之后,在2012年11月12日,该临时性禁令变为**性禁令( 消费者保护通告2012年第5号 ),并自2012年11月15日生效。这类产品以多种名称售卖,如'BuckyBalls' 和'Nanodots’等,该项禁令适用于:
- 适用于36个月及以上儿童的,依据玩具的强制性标准能融入小圆筒的小部件;
- 其磁通量为50及以上;且被供应商标示用于:
-玩具,游戏用品,或益智玩具;
-建筑或模型配件;
-佩戴于嘴或鼻子周围的珠宝。
该禁令不适用于:
- 用于制造其他产品的部件或修复其他产品的配件;
- 用于科学试验;
- 作为工业、医疗或**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