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市场对外要争权对内要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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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欧盟各成员国向中国光伏出口产品征收平均47.6%惩罚性关税一案开始生效,已处于严重困难之中的中国光伏生产企业将面临生死攸关的考验。为了避免事态向不利于中国企业的方向发展,导致贸易大国之间出现“双输”局面,中国政府曾经努力进行斡旋,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派出谈判小组与各国进行了*终磋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在刚刚结束的赴欧访问中,充分表达了中国政府的立场。

欧盟在去年年底发起对中国光伏出口产品的“双反”调查,是迫于其多个成员国所遭遇的主权债务危机的压力。但是,中国光伏企业的大量出口不仅有利于中国企业自己,实际上也满足了欧洲市场的需求,并且加大了中国光伏企业与欧洲一些国家同类企业的市场互补,比如德国的太阳能产品生产企业就通过向中国光伏生产企业出口大量机械设备和生产材料而获利。正是由于这种实际利益的考量,德国才会出现上千家企业向默克尔政府上书,反对欧盟对中国企业实施贸易制裁。

就像李克强总理此次在欧洲针对欧盟“双反”调查所说:“这些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向国际社会发出了错误信号,不仅不利于中方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损害了欧洲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在全球化背景下行不通,损人不利己。”因此,中国政府与欧盟积极展开磋商,争取让事态向平和的方向发展,是完全必要的,也是符合WTO精神的。这是一种为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争取权利的行动,不仅能够得到国内企业的支持,也能在世界上树立负责任政府的形象。当然,这种争权并不是空喊口号,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利益博弈,为了让事态获得良性发展,中国政府向欧盟作出了价格承诺,但遗憾的是欧盟方面缺乏对等的诚意。

尽管我们反对欧盟制造贸易纠纷,但是对中国来说,仍然有必要检讨并反思在光伏产业发展方面的失误。中国政府一直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产业发展明显地依赖于政府的推进,这导致很多行业陷入了产能过剩的困境。光伏虽然是一个新兴行业,但在它出现以后,其作为可再生、无枯竭的一种新型能源,很快成为政府大力推进的一个产业。由于国内市场尚没有相应的消化能力,更多产品只能在国际市场上寻找出路,很容易引起贸易纠纷。去年以来,在光伏产业面临内外交困的时候,一些地方政府还是习惯性地对光伏企业进行财政补贴,甚至大包大揽地将其债务用财政资金解决掉,而不是积极推动这些企业通过转型来走出困境。在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进程中,政府是有教训可以吸取的。

对外要争权,利用政府的外交力量折冲樽俎,但在这同时,政府还要在国内市场上积极放权。当然,这两种权是不一样的,对外争权是维护国家主权,不能听任不公平的贸易制裁泛滥影响到我国企业的利益,在欧盟的制裁开始生效以后,中国政府仍然需要与之展开积极的博弈,为中国企业争取应有权利。而对内放权,放的是政府过度参与到经济运行、用政府行为来代替企业市场选择的权力。面对目前光伏产业出现的危机,政府需要放弃对企业的“父爱主义”,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转变政府职能,让企业在市场风浪的摔打中成长起来,而不能再继续把企业抱在政府的襁褓之中。否则,这一次光伏行业遭遇的危机,下一次又可能在别的行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