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去年10月11日委员会议通过,高通滥用市场独占地位,处以234亿元新台币的天价罚锾;高通申请展延缴纳后,但在1月22日、罚锾缴纳*后期限,才送分期缴纳申请书至公平会。
高通此做法被视为「以拖待变」,外界并不感到意外。 据了解,连产业主管机关经济部内部就此案的分析报告也认为,要高通接受裁罚的机率不高。
经济部内部针对公平会裁罚,分三领域推演可能发展情况。 除了高通缴清罚锾234亿元机率为中等之外,关于停止有关未经授权则不供应芯片契约条款,以及停止适用已签署排他性**交易折让的契约条款部分,评估高通接受的可能性偏低。
官员进一步说明,因此如果高通在台湾接受公平会开出的裁罚条件,尤其停止公平会认为的不公平契约条款,便打破高通过去的通则,简言之,若在台湾开了先例,此举可能会影响高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做法,或是其他国家或地区对于高通的态度。
分析报告中认为,裁罚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有效改善,若能以合作取代处罚,或是要求高通必须加强对台投资,以此取代罚锾,可创造台湾地区整体*大利益。
举例,若和高通谈和解条件,要求加强在台湾下单、成立研发中心,或是带领台湾厂商进军国际市场,这些都有助台湾地区产业发展。
官员坦言,藉由和解或许可以得到更多有助于产业发展的条件,经济部内部先做评估分析,协助政府及早拟定因应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