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无管局:深入贯彻实施新《条例》启动地方无线电管理法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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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无线电健康发展、有序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在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基础上,启动了对现行《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预计8月份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17日,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徐方在主持新闻通气会时表示。

5月17日是每年的世界电信日,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与会媒体向社会各界传递近期工作思路,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高远等相关负责同志解读了修订后《条例》的亮点,介绍了《条例》贯彻实施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条例》介绍了上海市推动地方性法规修订的情况。

新《条例》顺应

无线电管理发展

“新《条例》为顺应无线电管理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设置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高远说起新《条例》的变化时如数家珍,“比方说频谱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对微功率短距离电台等不再实行许可,明确了对非法无线电发射活动可采取技术性阻断措施……”

高远把新《条例》的亮点总结为五个方面:一是在频谱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增加了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分配移动通信等商用频率的制度;明确了频率使用许可的条件和程序;缩小了许可的范围,业余无线电台、公众对讲机等使用的频率不再实行许可;增加了卫星无线电频率管理制度;完善了频率收回制度,对超过2年不使用或使用率未达到许可证要求的频率可以收回。

二是在无线电台(站)管理方面。进一步下放了审批权,除卫星测控(导航)站等5类电台和涉及国家主权、**的重要无线电台(站)外,其他无线电台(站)均由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并完善了许可条件和程序;缩小了许可范围,对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众移动通信终端、微功率短距离电台等不再实行许可。

三是在发射设备管理方面。明确了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条件、程序,取消了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微功率短距离发射设备核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研制、生产、维修发射设备的管理措施,避免产生有害干扰;新增规定销售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发射设备需进行备案;规定了质监、工商部门配合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生产、销售发射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其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是在电波秩序维护方面。明确了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可能造成有害干扰的,其选址定点由城乡规划部门和无线电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对射电天文台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项目,选址前进行电磁兼容分析论证;强调了对船舶、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专用频率予以特别保护;对非法无线电发射活动,可暂扣设备、查封电台或采取技术性阻断措施。

五是在法律责任方面。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对擅自使用频率、设置电台的,罚款上限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50万元;对擅自转让频率、违法使用电台的,规定了吊销许可、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下罚款。

启动修订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

在高远看来,新《条例》的修订发布,正是对现行《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启动**修订的**契机。

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一直致力于地方无线电管理法规建设,自2001年起,先后出台了《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海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较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建设发展。但随着一系列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无线电法规已经无法完全适应无线电行业的发展和无线电管理的实际需要。

为此,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以《条例》修订发布为契机,启动了对《办法》的修订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力争把《条例》赋予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承接好。

具体来看,在频谱管理方面,重点是规范频率许可期限、转让、回收及频率使用评估等制度,完善专用频率的许可流程,促进频谱资源高效利用;在台站管理方面,重点是完善重点台站规划布局和长效保护机制,探索改革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审批管理制度,优化各类台站布局;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重点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重点是细化无线电设备销售备案制度,建立完善销售台账,完善抽样检查检测制度,切实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

据了解,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已经完成了对该市无线电发展和管理现状的广泛调研,梳理总结了现有法规无法制约的社会现象,对比分析了其他省市无线电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正在紧锣密鼓地起草《办法》修订稿初稿,预计8月份形成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后期还会采取各种形式征求社会大众的意见建议。

一方面,在当前上海加速创建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有效支撑“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中心建设的背景下,无线电技术及其应用在产业发展、社会民生和城市管理中的战略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为无线电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空间。另一方面,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私设“黑广播”、利用“伪基站”发布诈骗信息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公共利益和公共**,对无线电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高远强调:“我们将抓住机遇,转变思维理念,在抓好《办法》修订的基础上,按照新《条例》的相关精神,同步开展各项配套法规制度的清理、调整和修订工作,不断健全无线电管理法规体系,为科创中心和智慧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心系民生

严格执法

“黑广播”是本次新闻通气会上*受关注的热点话题,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大“黑广播”治理力度的决心和行动给与会媒体吃了一颗“定心丸”。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持续保持对“黑广播”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自去年6月份*后一起“黑广播”被查处后,“黑广播”已在上海销声匿迹近8个月。但今年3月份以来,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陆续接到文广部门和市民关于疑似“黑广播”的举报投诉,“黑广播”问题死灰复燃,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并呈现出设置地点由出租屋内向居民楼顶转移,使用频率由单一频点向多频点发展的新情况,增大了查处难度。

对此,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文广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完善“监听(举报)发现-监测定位-刑事侦查”的全流程工作机制。积极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在连续完成十余次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的同时,会同无线电监测站迅速展开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无线电监测技术优势,调整监测网络资源配置和监测人员保障,构建以全市18个固定监测站为主干,移动监测车为补充的“黑广播”监测网,加大周末及零点以后等“黑广播”高发时段的广播频段监测力度。采取固定测向与移动定位相结合、技术监测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对“黑广播”信号的监测比对和查找定位精度。出动监测车28车次,监测技术人员56人次,累计监测时长2400余小时。经过多个昼夜的监听监测和调查取证,已确定9处“黑广播”架设位置。目前,公安部门已查处其中7处。

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将继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快速响应、协同查处、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净化无线电秩序。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向市无线电管理局和当地公安机关举报“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除了治理“黑广播”的**成效,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还开出了新《条例》实施以来的首张罚单。在上海建设智慧城市的大背景下,无线电应用越来越广泛,非法用频、非法设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今年3月份,有群众举报崇明区城桥镇某小区内物业非法使用无线电台,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该物业公司擅自在小区物业楼顶架设天线,使用中继台1部及手持无线对讲机若干,且未办理过任何设台用频手续。调查结束后,综合各方面因素,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无线电执法类)》,对该物业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在处罚的同时,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向其宣传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讲清非法用频、非法设台的严重后果,为其办理用频、设台许可提供全程指导和帮助,该公司负责人对处罚结果亦无异议。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针对群众广为关注的无人机“黑飞”影响民用航空**事件,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也已做出专题部署:一是结合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有关加强无人机**监管的要求,组织了相关无人机管控厂商的技术交流会,认真研究如何利用无线电技术有效防范和防空“黑飞”现象的发生;二是在技术手段上,不仅购置了若干典型无人机进行干扰反制试验,同时拟先行购置若干手持式无人机管控设备,以确保**时间对目视范围内无人机采取迫降或返航管控要求;三是积极组织无线电技术人员开展加强本市无人机**监管课题调研,系统梳理目前无线电管控无人机存在的“短板”,旨在从法律法规、技术手段、职责定位以及协调机制等方面提出一套确保上海国际大都市城市**的综合性无人机**管控解决思路。

“无线电管理已经成为无人机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将围绕无人机研制、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依照管理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本市无人机的管理工作。”相关负责同志向群众做出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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