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手机频出故障 工商局认定宣传语违法可据此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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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倍性能,一半价格”、“性能强劲的超级手机,采用全球**20纳米工艺”、“配合**水准的处理器和超高清屏幕”,乐视商城上关于乐视超级手机1Pro通用版的宣传语,被工商局认定违反了广告法。

消费者李先生在购买该手机后不久发现手机总卡,还花屏,山东求胜律师事务所律师郝茹告诉记者,李先生拿到工商局回函确认乐视违法后起诉,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乐视构成消费欺诈,应作出三倍赔偿。

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二审期间,乐视提出和解承诺赔偿5500元,但签订和解文书后一直没有支付,目前,消费者已申请强制执行。记者昨天网上搜索发现,被法院确认构成虚假宣传的宣传语“两倍性能,一半价格”,至今还在乐视商城官网上显示。

乐视超级手机1Pro 称采用**纳米工艺

2015年9月19日,乐视举行了“919购物节”,广告铺天盖地。“记得当时页面把手机拍摄得很漂亮,配置也说得非常好。”消费者李先生说。

李先生购买的乐视超级手机1Pro通用版,乐视官网中介绍性能配置时这样描述:性能强劲的超级手机,采用全球**的20纳米工艺;配合**水准的处理器和超高清屏幕,在乐视手机上体验主机游戏,已非难事;**科技,完整生态,两倍性能,一半价格。

“让我看了后找不到理由拒绝,所以我下单选择了‘乐视超级手机1Pro通用版 4G/64GB 双卡双待’,支付了2208元。”李先生说。

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乐视“919大促销活动”,包括手机、电视在内的全线产品降价500元。由于降价幅度罕见,活动开启之后瞬间流量过大,还导致了乐视商城系统短暂崩溃。随后,乐视董事长兼CEO贾跃亭在微博上公布,总销售突破17.8亿元,其中超级手机总销量59.4万台。

手机使用不到半个月 消费者称总卡还花屏

2015年9月28日,下单后的第九天,李先生购买的乐视超级手机被快递员送到手上。“外观倒是不错,但使用后发现反应速度非常一般,同时打开三个应用都会卡,电池也非常不耐用。使用十天后,就出现了间歇性的花屏问题。”李先生说。

李先生多次电话联系乐视的客服**,但客服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解决办法。2015年12月19日,李先生在线提出过售后请求,再次被拒。“只用了不到三个月就出现各种问题,我憋了一肚子火。期望值和现实落差实在太大了。”李先生说,因自己以前网购时被**商家骗过,所以养成了网购较贵商品时用屏幕录像记录购买过程的习惯,此次购买也不例外。

他查了当时的视频,发现很多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差异很大,于是李先生分别向天津市工商局、天津市长**、北京工商局投诉。

工商局认定构成虚假宣传 消费者据此诉乐视

2016年1月2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李先生出具《关于处理乐视公司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的告知函》,载明:经核查,当事人确在网站上使用过相关宣传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天津工商局对乐视的虚假宣传及违反广告法事实作出了认定,但我的消费维权却没有得到解决。”李先生称,在此期间,乐视没有一位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他协商手机的质量问题。

一怒之下,李先生向北京的法院提交了诉讼,以手机的性能配置与宣传不符,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监督质量管理局针对投诉作出的回复认定了乐视的违法事实为由,起诉乐视退还货款2208元,赔偿货款三倍损失6624元。

据李先生的代理人、山东求胜律师事务所律师郝茹介绍,李先生同时起诉了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诉讼期间,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均是贾跃亭。

法庭上,乐视控股公司辩称,本案是乐视致新公司与消费者李先生之间存在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乐视控股公司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乐视致新公司则辩称,公司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法院认为宣传无合理数据支持 属误导消费者

一审法院审理后查明,消费者李先生提供的购买过程视频显示,他购买的乐视超级手机1Pro,在乐视商城网站**传内容有“两倍性能,一半价格”、“性能强劲的超级手机,采用全球**20纳米工艺”、“配合**水准的处理器和超高清屏幕”等话语。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调查中还发现,乐视购物网站的经营主体为乐视控股公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乐视控股公司系乐视商场的实际经营者,且乐视商城网站中载明的网站经营者信息亦为乐视控股公司。其次,乐视致新公司认可其为涉案产品的销售方,并向李先生提供发票。因此,消费者李先生可以将乐视控股公司和乐视致新公司列为被告。

法院还认为,涉案产品乐视超级手机网页宣传的“两倍性能,一半价格”、“采用全球**20纳米工艺”、“配合**水准的处理器和超高清屏幕”等内容无比较对象及合理数据支持,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的购买意愿,构成欺诈。

虽然乐视控股公司、乐视致新公司对李先生提供的购买视频真实性不认可,但因未提供相反证据证明,故法院对视频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订单显示,涉案手机与其他产品系套餐销售,但每款产品均有定价。考虑李先生购买时使用了乐视赠送的优惠券,法院将根据产品价格占实际付款比例确认手机价款,计算得涉案手机实际付款1385元。

为此,法院一审判决消费者李先生将手机返还乐视控股公司和乐视致新公司,二公司退还李先生货款1385元,并向李先生支付三倍赔偿4155元。承诺赔钱未兑现 消费者申请强制执行

一审判决后,乐视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开庭中,乐视的律师提出和解,双方*终和解并签订文书。乐视一方承诺20个工作日付款给我,现在两个月过去了,我还没有收到赔偿款。”李先生说。

据律师郝茹透露,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意见,乐视方面共需要退还并赔偿李先生5500元整。“现在乐视已经逾期了,我们申请了强制执行。”

昨天,记者通过网上搜索发现,乐视超级手机1Pro至今仍在乐视商城有售,且商城在关于乐视超级手机1Pro的页面上,“两倍性能,一半价格”的宣传语仍以粗黑大字号赫然呈现。

律师:其他乐视1Pro手机机主 也可起诉维权

北京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仲凯告诉记者,如果此案二审没有和解且法院维持原判的话,终审判决书将具有很强的判例参考价值,如果其他购买此款手机且维权证据充分的消费者,根据管辖权在北京起诉乐视,胜诉概率会非常大。

李先生的代理律师郝茹告诉记者,“理论上讲,需要看消费者在当时购买手机时,手机宣传的内容是否属于欺诈。如果有消费者在购买这款乐视超级手机时,看到的也是李先生看到的宣传内容,那就有可能涉及欺诈了。”郝茹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商品和服务的宣传内容,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要及时保留证据。

以消费者李先生为例,一方面是消费者保留了购买手机时看到的违规宣传用语的视频记录,另一方面是乐视对其宣传的“两倍性能,一倍价格”等内容,无法提交证据来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合理性,因此乐视*终承担了不利后果。

郝律师还表示,2014年3月15日实施新《消法》后,2014年10月,工商总局出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在《消法》基础上对经营者构成欺诈的行为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另外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郝律师表示,实践中,多数实施了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欺诈行为的商家,会辩称消费者不能直接证明其具有故意,不构成欺诈。实际上,故意是主观意愿,消费者无从得知。在保障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前提下,商家对其宣传的产品质量、性能或销售的产品是合格或**等情况,负有法定的举证证明的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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